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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评先

发布时间:2020-03-03 01:08: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根据《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闽信息院办〔2008〕10号)文件的要求,学院每年对各系、各专业科、毕业班辅导员开展就业工作考评,现将今年就业工作考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就业工作考评对象为:各系和当年有应届毕业生的专业科、当年任应届毕业班的辅导员、专业老师及参与就业相关工作的教职员工。其中,担任专业主任和毕业班辅导员不足6个月的,不推荐为优秀。

2、集体考评主要内容见:“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系学生就业工作考评内容”(附件1)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科学生就业工作考评内容”(附件

2)。考评指标根据上级部门年度就业评估不同要求,可作适当调整修改。

3、个人考评的主要内容见:“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条件”(附件3)。

4、集体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90分)、合格(80-85分)、基本合格(80分以下)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的系、专业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当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必须≥90%,年度就业率必须≥95%;

2、必须及时完成就业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

5、年度集体考评名列前2名的系和名列前6名的专业科为当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由学院表彰,均按毕业生每生1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由各系按毕业生数1%比例书面推荐,招就办汇总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确定,由学院表彰,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6、考评时间安排:各系于2009年1月5日前上报自评情况和上交相关支撑材料,建工系、电子系资料交于凌传荣老师处;商贸系、语言系、传媒系资料交于黄欢老师处;软件系、机电系资料交于杨秀卿老师处。

备注:

集体考评结果是部门参加学院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评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集体,不得参加当年度学院部门评先评优;集体考评结果是下一年度调整各系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系应予上述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考评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08-12-26

评优评先

评先草案

评优评先

评先资料

评先总结

评优评先

评优评先

评先申报材料

评优评先总结

人力资源部评先申报材料

就业评先
《就业评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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