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创业联盟办公室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制定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创业联盟,本社社长:吴志龙 副社长:蔡楠
第三条 本社性质:本社团是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院团委批准成立并且接
受。
第四条 本社宗旨 传播创业思想 激发创业热情 带动校园创业意识普及 推动学
生创业事业的发展 积极利用各种创业手段在校园中普及创业意识。
第五条 本社团目标及工作任务 充分利用宣传品,展板,网络等方式,积极开
展创业事业,带动周围同学了解创业,在思想上普及创业知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组织活动原则
1 本社团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 本社团接受重庆大学城市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3 本社团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制度是小组分工制,成员服从组织,社团服从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
4 社团负责人,以及部长以社团全体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期为一届,每届为1年。可连任。
第七条 职能机构
通过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社长为所有职能机构对外的代表和负责人。下设立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创业部四个部门,社团总负责人负责召集各项社团活动的策划,协调,组织和运行。
办公室部长 王小茜,副部长 詹济铭、高晶
办公室以下分为:财务小组、信息管理小组、人力资源小组
财务组工作职责
1.财务组直接对部长负责,统一进行社团联合会财务分配,监督,审核,管理。
2.财务组主要负责社联内部财务的管理工作。
3.财务组定期向社团递交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部工作报告。
4.财务组负责管理社团的财务工作,及时做好财务明细单并及时予以公布,监
督核查各社团的财务状况。
信息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社团联内部制度建设和完善,包括信息收集制度、信息处理制度、会议
制度等。
2.负责社团联内部成员的资料整理及归档。
3.安排值班表并监督各个部门值班情况。
4.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及考勤、会议记录。
5.负责社团信息管理,定期提交信息报告。
6.下达社团决议,完成社团临时分配的任务。
人力资源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干部分配工作,社团干部日常事物。
2.负责社团内部文化建设。
3.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并督促执行。
4.负责组织承办比赛活动。
5.负责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入会条件
1 凡是具有城市科技学院学籍的专科生,本科生,承认本章程,愿意履行我社团
的会员义务,经正式注册后,均可成为创业联盟会员,定期参加社团活动。
2 对社团从事的工作,组织的活动感兴趣,有热心,有热情和责任心。
3 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高尚的思想道德。
4 对创业感兴趣希望进一步学习的同学。
第九条:会员基本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
2 优先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
3 对社团的组织管理以及社团干部进行监督 ,提出批评与监督与建议的权利。
4 接受社团的培训,学习的权利。
5 通过正常程序,退出社团的权利。
6 得到社团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基本义务
1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2 积极完成社团交予的工作,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3 维护社团声誉,与社内成员互相帮助,密切合作。
4 努力学习相关知识,促进社团发展。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制
会员退会采取自愿原则,若个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退出本社团。此外,如发生以下情况,做自动退社处理:
1 不履行本社章程或损坏社团形象与声誉者。
2 会员的专业或健康状况等不适合继续参加本社活动以及工作者。
3 无故三次以上不出席社团会议或者不参加社团活动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创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