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学期教务工作检查要求情况
一、听课具体要求:
行政领导听课、评课20节以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听课、评课18节以上;教龄不足3年的老师听课评课20节以上,其余教师听课、评课15节以上。
二、各科单元或模块跟踪测试具体安排:
语文科:6次;数学科:7次;英语科:12次;物理科:10次;化学科:7次;历史科:7次;政治科:5次;地理科:5次;生物科:4次。
三、作业批改次数具体要求:
语文科:5次且作文7次、听写每单元一次;数学科:24次;英语科:20次且写作4次、听写每模块一次;物理科:16次;化学科:15次;历史科:7次;政治科:8次;地理科:7次;生物科:4次;美术科:3次;音乐科:2次;体育科:3次测试。(注:批改作业时,批注日期。)
四、《课堂作业》、《学习与测评》检查要求:
各科每单元或每模块(章)一次。
五、教案检查要求:
以课时为记录,三年教龄以上的老师要求简案,三年及三年以下的老师要求详案。
加尤中学教务处
2012年9月8日
《秋季学期教务工作检查要求情况如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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