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架承包协议书
洛阳市技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梁少鹏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及义务,形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河科大教职工小高层住宅楼(十四标段A-0
1、0
2、03楼)。
二、承包内容:该工程所有外墙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不包括楼梯临边防护、楼梯防护、电梯井内架以及后浇带外架加固)。
三、承包价款的计算办法:以实际搭设面积计算,单价为:5.5元/㎡。实际搭设面积包含外墙转角处脚手架面积,重复搭设部分重复计算(指二~六层)。
四、付款办法:
①.二~六层外架搭设完毕并拆除后,甲方付给乙方3万元整;
②.主体封顶后,外架全部搭完(含二~六层重搭部分),甲方付给乙方总工钱的70%费用。
③.外架全部拆完后三个月内,余款全部结清。
五、甲方责任:
①.提供外架所需周转材料并自行装卸到现场,提供合格的安全网。 ②.负责协商与木工班组的关系,监督模板支设用架不能与外架相连。 ③.提供搭设和拆除所必需的起重设备(指塔吊)。
六、乙方责任:
①.按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承包任务,拒绝任何违章作业。
②.配合甲方做好每个提升机的予埋工作。
③.属于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如有机械事故、电力事故等非人为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洛阳市技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梁少鹏施工队
代表:代表: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外架承包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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