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民县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全县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及驻惠各单位:
现将《全县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全县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中共惠民县委宣传部
2011年10月14日
- 1
1、各乡镇每月上报舆情信息不少于20条,被县采用不少于16条,被市采用不少于8条,被省采用不少于2条。
2、县直及驻惠各单位每月上报舆情信息不少于10条,被县采用不少于8条,被市采用不少于6条,被省采用不少于2条;县文化执法局每月上报舆情信息不少于5条,被县采用不少于5条,被市采用不少于2条,被省采用不少于1条。
(二)舆情分析报告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每年向县委宣传部报送舆情分析报告不少于1篇。
(三)工作信息
1、各乡镇每季度上报宣传信息不少于5篇,在《惠民宣传工作》发稿不少于2篇,每年在市以上发稿不少于5篇。
2、县直及驻惠各单位每季度上报宣传信息不少3篇,在《惠民宣传工作》发稿不少于1篇,每年在市以上发稿不少于4篇。
经验做法类信息可随时报送,活动类信息须在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送。
- 3
2、县委宣传部理教室根据信息质量决定在《惠民宣传工作》发表或上报市委宣传部调研信息科。县文明办电子邮箱:hmxcgz@163.com。联系电话:5327784。联系人:王 敏。
(三)调研报告
1、须报电子版文稿和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2、稿件直接报送县委宣传部理教室,由县委宣传部理教室择优上报市委宣传部调研信息科。县委宣传部理教室电子邮箱:hmxcgz@163.com。联系电话:5327784。联系人:王 敏。
3、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分6月份和12月份两次报送;各有关单位、县委宣传部各科室可随时报送。
(四)署名文章
1、用word文档粘贴在附件里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署名文章”。
2、字数不要超过2500字。
3、由县委宣传部理教室收集、整理后上报市委宣传部调研信息科。县委宣传部理教室电子邮箱:县委宣传部理教室电子邮箱:hmxcgz@163.com。联系电话:5327784。联系人:王 敏。
五、计分标准
- 5
分。
六、考核奖励
(一)考核通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考核结果以《惠民宣传工作》的形式每月通报一次。每月通报到分管领导,每季度通报到单位主要领导。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程序
1、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在完成《山东宣传工作》、《决策参考》、《山东宣传信息》和舆情信息上报、上稿目标任务的考核单位中产生。由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初步方案,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调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由各考核单位推荐(候选人名额届时通知),根据上报稿件及稿件质量决定。
3、优秀舆情信息(包括舆情分析报告)。在被采用的作品中推选产生,每年3至8件。
4、优秀调研报告。每年3至8件,作品要围绕中心,服务决策,面向实践,务实管用,突出工作思路研究、典型经验研究、发展趋势研究、问题建议研究。
(三)表彰
召开会议,对获奖单位、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牌、
- 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