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宣传报道、学习调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为做好我乡的信息宣传工作,更好地对外宣传**三个文明建设成果,以扩大**的知名度、影响力,同时也为增强机关干部的学习自觉性,广泛开展学习调研和撰写理论文章,学以致用,努力提高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宣传报道和学习调研工作实施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值:
各类调研文章、宣传报道、信息必须在**县市级以上刊物或网络上发表,并根据写作 难易程度,发表级别确定分值。
1、基准数(**市级)
(1)文章(2000字以上50分,1000—2000字35分,500—1000字20分,500字以 下10分);
(2)电视专题片40分;
(3)电视新闻片15分;
(4)**县要情6分。
2、其他按系数计算
(1)全国性刊物为3.0系数;
(2)省级刊物为2.0系数;
(3)杭州市级刊物为1.5系数;
(4)被评为年度优秀的为1.2系数计算;
(5)本市业务主管部门刊物或网站为0.8系数;
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刊物或网站上发表的,按最高刊物或网站上发表的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二、考核目标
以上文章发表按相应等次累计得分,若多人合作,按人平均计分,以年度为单位考核,凭有效凭证报党政办统计。列入考核计分的调研文章必须是结合工作联系**实际的,宣传报道必须是**范围的,与**人文无关的文艺类文章不计分。
1、宣传报道组成员以60分为基本分考核,对象为:郑@、张@、刘@、潘@;
2、各办公室以80分为基本分考核,对象为: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财政统计办;
3、其他工作人员不列入考核,所投稿根据所得相应分值予以奖励。
二、奖罚办法
(1)宣传组成员考核基本分按5元/分奖励,每超出1分奖10元;其他工作人员投稿的,根据所得分值按10元/分予以奖励;
(2)考核基本分未完成的扣5元/分。办公室作为考核对象的,未完成者扣办公室正 副主任的考核分。
(3)奖励限额为2000元。
中共**乡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