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人民法院编制

发布时间:2020-03-04 01:45: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厦门海事法院机构改革意见〉和〈福建省市、县(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2]3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县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关于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推进司法改革的精神。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按照有利于保障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能,实行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院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审判体制。

二、主要职责

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惠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惠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提出全县法院系统的全局性工作。

(二)对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进行审判;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四)依法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并由县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教育培训工作,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八)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九)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一)依照法律、法规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法院内设11个职能庭处室及按规定设置的监察室和1个直属机构,并保留林业审判庭和4个基层人民法庭。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本院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院性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简报、情况反映、信息编辑、法制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机关公文处理、文印、档案、保密、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财务、武器、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负责指导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负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2、政治处

负责本院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依照《法官法》和《人民法院奖惩暂行办法》开展院系统的奖励、表彰和干警教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干部队伍;负责全县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警衔评授和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院的干部任免和人员调配、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人事编制工作;负责党组、院长办公会、院务会的会务工作;负责督办以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案件。

4、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之间、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侵权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涉外涉侨涉港澳台民事纠纷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

5、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国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第一审国内融资、租赁、证券、期货、票据、公司、外贸代理、保险、破产等案件;审判因商务活动而产生的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及其他担保方式纠纷案件、金融案件;审判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建筑工程承包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6、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诉讼执行案件和部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7、执行局(挂执行庭牌子)

依法执行本院一审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受理其他法院统一委托的执行案件;协助外地法院到本县执行的案件。

8、立案庭(加挂书记员管理室牌子)

依法办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各类案件进行立案;依法受理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申请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处理非诉来信、来访;指导人民法庭的告诉立案工作;协调本辖区内各法庭之间的案件管辖争议;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督促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来信,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对各业务庭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同时加强对书记员的教育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确保办案质量,并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及庭审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应当书记员完成的工作。

9、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本院需要再审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查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本院生效的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本院各类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按照最高法院《审判案件质量综合评定办法》和《审判质量不合格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审判监督,切实做好案件审判质量的评查和日常检查工作,认真落实错案和不合格案件责任追究。

10、少年审判庭

依法审判少年刑事犯罪案件以及与少年、妇女权益有关的案件,维护少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惩罚和教育少年犯罪,保障无罪的少年不受刑事追究。

11、研究室

负责调查、研究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全局性方针、政策及重大理论问题,分析掌握法院工作动态,总结推广法院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审判工作问题的建议,适用法律政策请示;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本院综合性材料工作,组织指导本院调研工作;负责全院各类案件的司法统计分析工作和宣传工作。

12、林业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林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13、监察室

负责监督本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纪律的情况;受理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负责违法审判案件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调查处理本院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法违纪案件;受理本院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制定本院廉政建设方面制度。

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与中共惠安县纪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合置办公,同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职责。

(二)直属机构

司法警察大队

司法警察大队作为县法院的直属机构,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罪犯;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维护本院机关秩序。

(三)派出机构

县法院在全县设置四个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县法院的派出机构,分别为城关人民法庭、东园人民法庭、崇武人民法庭、净峰人民法庭。

其职责是:依法审判本辖区第一审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本庭审理案件的执行事项;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办理县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组织按《党章》和县委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惠安县人民法院机关政法专项行政编制111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3名。纪检、政工主要领导干部由本院副院长级干部担任。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1名。

▲根据泉委编[2005]4号《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全市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增加惠安县人民法院机关政法专项行政编制7名,合计118名。

▲根据泉委编办[2008]54号《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编办〈关于分配下达全省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增加惠安县人民法院机关政法专项行政编制10名,合计128名。

人民法院聘任制司法警察应列入国家专项编制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邳州市人民法院

某市人民法院

灵宝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简介

人民法院 鉴定

人民法院编制
《人民法院编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