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建设单位:购物广场(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购物广场筹备期间的安全工作,明确相关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工程装修筹备期间的安全工作由人人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开发部总负责,损耗预防部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甲方责任与义务:
1、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
3、定期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
4、定期召集各施工队负责人召开安全管理会议,加强安全管理;
5、合理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并负责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
6、负责对工地设置各类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标语;
7、负责制订并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8、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理审批;
9、对施工现场的各类违规行为提出要求整改和处理建议;
10、协助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甲方设立投诉电话接受乙方的监督:
投诉受理人:
工程开发部姚世军电话:18676676971
消防安全部:肖学波电话:13824341956
消防安全部:丰俊电话:13640966767
二、各施工单位老板或负责人为本施工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乙方责任与义务:
1、约束本施工队工人严格遵守甲方的《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在甲方办理的“临时出入证”;
3、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颁发的操作上岗证;
5、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安全管理会议,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本队工人;
6、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确保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
7、严格管理本施工队,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黄、赌、毒、打架、酗酒等违法或不良行为。
8、严格用电、用火管理,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将电线成捆使用;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离开时必须将设备断电。
9、乙方施工人员应讲究衣着、行为文明,不得在施工现场光膀子、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10、进行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9、对施工工人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懂得《施工管理规定》和日常的安全知识以及应急处理操作等。
10、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立即向甲方汇报并协助处理。
凡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一定的经济赔偿,因施工人员违规作业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该责任书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附:《施工管理规定》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 (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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