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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税发〔〕41号[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06:00: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国税发„2010‟41号

新建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南昌市

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局、税源管理科:

现将•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洪国税函„2010‟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局成立了以分管业务局长为组长,各分局、税源管理科、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建县国税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税政法规股,具体负责组织全县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企业所得税全年管理工作的一次检验,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成效,体现了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各分局、税源管理科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做好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辅导、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企业所得税申报质量,确保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

三、根据市局有关文件规定,2009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帐进行了修改,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出发,确实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管理台帐,做好优惠政策台帐登记和资料整理工作。具体内容请各单位在市局内网“所得税处-业务指导-企业所得税政策解释及管理台帐”自行下载,作为本单位的所得税管理台帐进行登记和整理,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在每年的年终进行考核。

四、各单位在6月12日前将本单位2009年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县局税政法规股,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汇缴工作基本情况、相关工作经验和建议等。

附件:•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五月七日

新建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印发 校对:税政法规股 张昆忠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

洪国税函„2010‟39号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税务管理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加强汇算清缴工作的组织领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企业所得税全年管理工作的一次检验,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成效,体现了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工作,确保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加强汇算清缴的工作质量,市局将派员对各单位的汇算清缴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二、开展培训,进一步宣传落实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 2009年初年以来,总局、省局陆续下发了许多•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涉及面大、影响面广。各单位要抓紧做好内外辅导培训,提高纳税人自行汇算、准确申报的能力,促进自行申报质量的提高。一是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增强纳税人在汇算清缴中主动调整、自核自缴意识。二是进一步做好申报辅导工作。对内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尤其是对工作在汇缴第一线的业务骨干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外要按照企业类型,针对性的提供服务,增强纳税人自行申报能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同时,市局将通过市局内网不定期在“所得税处-业务指导”栏内对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辅导。

三、严格审核,进一步提高企业年度纳税申报的质量水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辅导和工作监督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汇算清缴的工作质量。为此,市局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辅导、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

(一)市局成立汇算清缴业务辅导小组。根据全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实际,4月份市局将抽调有关业务人员成立2个汇算清缴业务辅导小组,对全市汽车销售和农村信用社两个行业进行汇算清缴上门辅导工作,帮助和指导企业填报年度申报资料,提高企业申报质量。同时对各单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优惠政策台帐登记和资料整理工作。

(二)做好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收入差异的核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对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企业年度申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市局•税收数据与征管预警系统‣的功能,定期做好数据比对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和网上申报企业的申报数据跟踪核实工作,发现申报数据异常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汇缴数据质量。

(三)加强对年度申报表数据的审核工作。重点要对以下项目的审核:

1、收入范围的审核。审核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应税收入、非货币性捐赠收入和债务重组收入,是否按规定准确区分。

2、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核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填报是否符合规定,附表三中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和工会经费支出等项目是否填写完整,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纳税人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需报批的财产损失是否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是否税前扣除或计算相应的折旧、摊销。

3、亏损弥补数据的审核。审核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弥补的亏损额是否与税务机关的台帐一致。

(四)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审核。审核纳税人是否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五)加强对汇总纳税企业的审核。汇总纳税企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范围,总机构是否按规定分摊税款,是否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款是否就地据实缴纳。

同时,对纳税人年度申报审核工作,要严把纳税申报资料审核关,重点对申报资料完备性、数据完整性、逻辑关系准确性进行审核,对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容易产生差异的项目,要重点进行审核。

四、分析总结,进一步提升汇算清缴工作的管理水平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工作继续采用去年汇总软件产生方式进行汇总,即采取直接将综合征管软件中的基础数据导入到汇总软件中,自动生成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七大类汇总表(下载路径:市局FTP-所得税-2008年汇算清缴文件夹)。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汇算清缴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2009年度汇缴申报期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汇算清缴工作中反映出来的所得税政策贯彻和征管执行中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6月15日前向市局报送2009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告和汇算清缴汇总表(上报路径:市局FTP-所得税-2009年汇算清缴汇总文件夹)。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分析;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分布情况;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企业所得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工作经验、问题及建议等。市局将对全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此件只发电子文件,发文联系电话:0791-8531807)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印发 打字:洪佳思 校对:所得税处 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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