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科教学常规要求
《历史课程标准》要求学生通过对历史课程的学习,不仅要获得基本的历史知识和技能,掌握和运用学习、认识历史的基本方法,而且要形成基本的历史学习能力;同时通过初步运用唯物史观对社会历史的观察与思考,使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历史意识;增强爱国主义情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逐步形成正确的国际意识,理解和尊重其他国家和民族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初步学会从历史、综合、开放、发展的角度去认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中汲取历史智慧,提高良好的公民意识和人文素养,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此,我们初三历史学科组教师在教学常规中要做到以下六个方面。
1、认真、规范备好每一课,精心设计每一个教学环节。主要有课题、三维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学生学法、练习设计、板书设计、教学反思等。
2、教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无误,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做到观点与材料的统一,思想性和科学性的统一。结合教材适当注意历史学科和其它学科的联系,拓宽学生思路,特别注意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
3、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理念,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探索多种教学途径,组织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开发和利用课程教育资源。
4、制定作业规范要求,统一作业格式,养成规范答题的习惯。作业要适量,有层次性,能开发智力、启发思维,也可适当布置一些开放、社会实践的习题,力求注重实效。认真批改作业并及时反馈,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改正。
5、辅导对象包括对所有生的指导。辅导方式包括有针对性、共同性问题的集体辅导和针对不同学生的个别辅导。重点放在对学习目的、意志品质、学习方法的辅导,以及知识的查缺补漏,应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要创造条件培养,发展他们的兴趣爱好。
6、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乡土地方教材,每学期制订计划,组织学生参与相关的乡土历史考察等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兴趣小组、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课堂辩论、小论文评比等多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