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突出特长,树立典型,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将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拟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项目
(一)
一、二年级:(每班共两名) ⑴学习星 ⑵文明星
(二)三至六年级:(每班共三名)
⑴学习星 ⑵文明星 ⑷艺术星 ⑸劳动星
⑹体育星 ⑺ 自强星 ⑻环保星 ⑼诚实星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星:学习刻苦,勤思好问,积极进取,成绩优秀,在期中期未考试中名列前茅者。
2、文明星: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尊敬师长,礼让为先,与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善于合作,模范守纪,礼仪方面表现突出者。
3、诚实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
4、自强星:生长在贫困家庭或特殊家庭,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
5、艺术星:热心文娱活动,积极代表班级、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在音乐、美术、舞蹈、演讲等方面特长明显且取得好成绩。
6、劳动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及家务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和区域卫生,值日、值周认真负责,在劳动方面有突出事迹。
7、体育星:体育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8、环保星:环保意识强,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保护校园内外环境,坚持认真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节约水电,发现杂物能主动捡起。 (感恩星:懂得感恩、心存感恩,注重实际。) 附: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发现一次本学年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爱护校园环境卫生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3、有损坏公物,攀折花草树木行为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教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者;
5、上、下楼梯不靠右行者;
6、进入网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适宜”场所者;
7、参与打架、抽烟、喝酒者;
8、仪容仪表不合学校要求者;
9、个人桌凳出现乱涂、乱划现象者;
10、有迟到、旷课行为者;
11、参加劳动、活动不积极者;
12、顶撞老师、侮辱同学者。
三、评选办法
1、学校每年评选一次。
2、以班级为单位根据班级情况选择星级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挥民主,宁缺勿滥。
2、班主任审核后上报学校,学校公示最终人选,成为年度“校园之星”。
3、大会表彰,颁发奖状。
4、设置专栏宣传展示。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同学,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和家长的协助下,设计制作40 x 70的个人展示专栏(兴趣爱好、特长、取得的成绩等。形式力求活泼、新颖;内容健康、有益。)在教学楼内墙面悬挂展示。
5、整理档案,将评选结果存档,作为以后评审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它推优的参考条件。
四、具体要求:
1、被推荐人必须品行端正,事迹突出,能真正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2、各班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方案,根据本班情况,积极宣传开展、酝酿推选,于本学期末将名单上报大队部。不搞形式化,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点带面,激励人人争先创优,最终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