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街道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责 任 书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十字路街道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责 任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和县委、县府关于建立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精神,有效遏制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力争于2012年6月前有效控制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自2012年7月起使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促进我街道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稳定我街道低生育水平做出新贡献,十字路街道办事处与 两委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要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领导,制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具体措施,不定期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完成《人口目标责任书》中下达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
2、积极组织村两委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宣传教育工作。
3、每年要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和村两委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行动,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促进行动扎实有效。
4、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评估验收,定期进行通报。
5、兑现落实关爱女孩和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政策。
6、严格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考核,及时公开处理处罚“两非”行为的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
二、责任追究
此项工作纳入年终人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将在年终考核中加分,对工作开展不好、成效不显著、综合性别比较往年居高不下的作为重点管理、重点帮促或重点关注的条件。
特立此书。
签字人: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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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十字路街道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责 任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和《中共莒南县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精神,有效遏制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力争于2012年6月前有效控制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自2012年7月起使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促进我街道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稳定我街道低生育水平做出新贡献,十字路街道办事处与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具体负责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落实工作;组织目标责任考核。
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指导此项行动的有效开展;
3、协调组织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教育活动;
4、在本系统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5、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政策外怀孕对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对象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对符合实施终止妊娠条件的对象出具《准予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6、会同卫生、药监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
7、加强对本系统使用B超机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查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中心B超室的监管;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执法检查,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
9、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利益导向政策。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孩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培养和推荐女干部工作;
10、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统计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全面掌握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街道办事处汇报。
二、责任追究
此项工作纳入年终人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将在年终考核中评为“履行计划生育责任齐抓共管先进单位”,对工作开展不好、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全街道通报批评,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立此书。
签字人:
十 字 路 街 道 办 事 处:
十字路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十字路街道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责 任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和《中共莒南县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精神,有效遏制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力争于2012年6月前有效控制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自2012年7月起使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促进我街道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稳定我街道低生育水平做出新贡献,十字路街道办事处与 派出所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做好新生儿落户登记工作,落户应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和计生办的落户证明,查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
3、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统计监测,定期与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沟通,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的数据资料。
4、及时依法查处妨碍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公务的违法行为。
二、责任追究
此项工作纳入年终人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将在年终考核中评为“履行计划生育责任齐抓共管先进单位”,对工作开展不好、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全街道通报批评,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立此书。
签字人: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派出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十字路街道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责 任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和《中共莒南县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精神,有效遏制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力争于2012年6月前有效控制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自2012年7月起使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促进我街道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稳定我街道低生育水平做出新贡献,十字路街道办事处与 卫生院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在本单位内广泛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实施合同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3、建立并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包括B超和染色体检测)、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严格操作。
4、对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5、加强对本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依法严厉查处“两非”行为,追究违法工作人员的责任;对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入院分娩的孕妇,在接诊后及时通知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建立健全避孕节育、孕情检查和访视、终止妊娠以及围产保健等服务的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生婴儿统计、婴儿死亡登记、出生人口性别比、施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报告制度,定期与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沟通。
二、责任追究
此项工作纳入年终人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将在年终考核中评为“履行计划生育责任齐抓共管先进单位”,对工作开展不好、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全街道通报批评,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立此书。
签字人: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医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