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煤矿工程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我矿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学技术、钻业务的积极性,促进其综合业务素质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努力营造爱岗敬业的工作氛围,构建学习型、创新型企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矿战略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中长期规划,立足企业生产实际,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创造力,以追求实绩促发展,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基于我矿技术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实绩考核为主,行为考核为辅,以工程技术人员本职工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从本职工作、业务技能、工作态度、职工培训、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科技发明项目、学术论文等方面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达到提升工程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爱岗敬业的目的。
三、考核范围
1、获煤矿主体专业(采煤、机电、通风、地质、测量、监测监控、安全、矿建)技术员以上职称并在相关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2、在井下采掘及辅助岗位的非主体专业技术人员。
四、业绩考核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工作的领导,矿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崔瑞军
常务副组长:毋伯矩
副组长:白金海吕学隆任立东杨俊卿
成员:任录平李宝林曹海长乔杰鹏常兆强
郭玉兆何海水段常恒光建钢郭文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主任:乔杰鹏
成员:生产、调度、安监、机运、地测、质标办、综合科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每半年一次对全矿工程技术人员的业绩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及年底汇总工作。
五、考核程序
被考核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本办法在每月上旬进行自检考核,并将自检考核结果及其附件材料报矿工程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办公室。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被考核人员的业绩考核材料进行复查汇总、并将考核办公室平常对技术人员考核情况一并报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评结论。
六、考核标准
一)基本考核
1.本职工作(50分)
1)入井天数(实际矿规定)差一个扣0.5分,超过20个加0.5分。
2)遇到问题未深入现场(通知不去),一次扣1分。
3)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在开工前30日内编制完成;开拓巷道、准备及回采巷道作业规程开工前20日或按通知规定时间编制完成;措施在开工
前5日或接通知3日内完成(临时措施除外),否则按每延迟一天扣1分。
4)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无措施组织施工扣5分/次。
5)规程、措施未贯彻就组织施工扣5分/次。
6)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结束须写总结报总工和技术科备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缺或延迟按3分扣。
7)采掘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或措施施工,超过了48小时未发现,未汇报,未写处理方案的扣5分/次。
8)领导安排临时工作未落实一次扣5分。
9)所在单位发生重伤扣0.5分/人次。死亡扣3分/人次。机关被考核挂钩工程技术人员对应扣分。
2.业务技能(40分)
以编制的技术安全措施、作业规程、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质量好坏、熟练程度、在现场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齐(含图表),差一项扣2分,错别字一个扣0.2分,所取数据无依据一个扣0.5分,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扣1分,被考核人出现违章一次扣1分。
3.工作态度(10分)
该项由所在单位和考核办公室根据平常掌握情况进行打分。
二)附加分
1.编制的作业规程、设计等参加集团公司评比获第一名的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机关挂钩工程技术人员对应加3分、2分、1分。
2.所在单位参加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得一次好,加0.5分;季度获集团公司第一名加1分,集团公司季度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结果得第一名的专业,机关对应被考核工程技术人员加2分,第二名加1分。
3.个人技术成果完成情况。参与项目研究且在该项目中排名前五名的,凡获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加5分;获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加3分。
4.个人学术论文及专利。在国家级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加5分;在省部级公开刊物上或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加4分;在汾煤科技发表的论文
一、
二、三等奖分别对应加3分、2分、1分。
四、考核奖惩
1.考核基本分每次为100分,年底考核一次附加分,两项相加为总分。
2.业绩考核结论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档。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业绩考核总人数的前40%为评定为优秀,前41%~90%为称职,其余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称职)。业绩考核办公室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评定每位被考核人员的业绩分,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扣作假人5分/项。
3.每年考核后,业绩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由矿一次性奖励1000元。得分在70分以下的人员,不享受津贴,业绩考核连续三次为不称职的,将解娉,半年连续不称职的不再续聘,并不得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当年不得评先进、劳模等。。
4.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工程技术人员年度专业人员考核的结果,凡是应参加而未参加考核的工程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只能评定为基本称职。
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东煤矿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