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员工请假和休假
(一)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细则
1、工作时间
A.后勤上班时间(除库管外)8:30—18:00午休时间11:30—13:30
B.销售人员上班时间a.早晚班8:10—12:0017:40—21:30
b.中班11:40—18:00
2、后勤所有轮休人员在轮休期间必须保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不上而影响工作进度,公司将对其严重处理。
3、销售人员及库管人员每月休息日为两天,休息日不得在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4、考勤具体内容:
(1)公司所有员工均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以打卡记录考核;无考勤机的部门,由该部门经理直接管理,人事行政部监管;
(2)上班时间未到岗者,即上午8:25中午11:55晚上17:55之后打卡视为迟到;
(3)下班时间之前离岗者,即上午11:50下午17:50晚上21:20之前打卡视为早退;
(4)工作时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①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休假,事后无正当理由或谎报、伪造证明者; ② 用手机短信请假者;
③ 请假对象非上级主管者;
④ 获准批假后未向人事行政部报备者;
⑤ 上班时间已过才请假者;(此类现象以旷工和事假双项处理)
⑥ 紧急请假回公司后12小时内未主动、及时补写请假单者;
⑦ 假期已满后未到岗不续假者;
⑧ 工作时间不在岗,未向公司交代去向,且公司打电话不接者。
(5)设立“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有薪假、补休者不影响全勤)或旷工者均可享受全勤奖20元/月,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6)迟到超过1小时(包括1小时)、早退、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而不到,且事后不补写请假条者,均为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论处,不到一天按一天论处,以此类推;
(7)人事行政部次月5号之前统计上一月的考勤情况;按实际迟到累计时间,按分钟计算扣除当
月工资;月累计迟到时间达15分钟以上者(不包括15分钟),以实际迟到总时间扣罚;
(8)旷工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计算,以扣除日薪的1倍为处罚;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或者旷工一
天者,以扣除日薪的2倍为处罚;旷工三天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9)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由人事行政部监督,一经发现,代打卡人及被打卡
人将同时被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忘(漏)打卡者罚款10元/次,因外勤、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未打卡,要提前报备部门主
管并在收银台登记;
(11)新进员工试用期间,迟到月累计时间达30分钟以上者,延期一个月试用。
(二)请假休假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员工请假休假申请程序,保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细则
(一)请假类别
1、法定假日
(1)元旦1月1日(5)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2)春节农历除夕、初
一、初二(6)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3)清明节4月4日(7)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4)劳动节5月1日
2、年假
(1)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后,均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可享受7天的年假,以后每一年增
加1天,最多不超过10天;
(2)年假生效时间为入职时间满12个月后的第二天开始生效;例:某员工的入职时间为2008
年9月1日,那么他的第一次年假生效日为2009年9月2日;
(3)年假应在一年内使用,在下一轮年假到来之前没有用完的年假,一律作废;公司对未使用的
年假不作经济补偿。员工辞职,未休完的年假将不作经济补偿;若属公司原因辞退的,可视
情况对未休完的年假按日薪核算;
(4)年假最小计算单位以半天为准,即不足半天者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者以一天计算,
以此类推;
(5)年假5天及5天以上的须提前15天申请,以便部门安排工作;由其部门经理审批至人事行
政部经理核准,并报备人事行政部;提前天数不足者不得申请;特殊原因者,须申请本部门
经理并至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获准后方可休假;未得到批准便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年以内请病、事假累计天数超过15天;
一年以内休产假超过30天;
如以上年假休完后再请病、事、产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者,则在下年度中取消年休假。
3、婚假
员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有以下连续天数的婚假:
如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年龄可享有7天带薪婚假,若其中一方未达到晚婚年龄则享有带薪婚假
3天;婚假须一次性休完。
(1)晚婚条件
国家鼓励公民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两者均为初婚。
(2)晚婚婚假3天,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年假、婚假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4、产假及相关假期
(1)晚育规定条件
国家鼓励公民晚育,女年满二十四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
生育为晚育。
(2)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对晚育的,增加女方产假十五天;因难产而剖
腹、III度会阴破裂者,增加产假三十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者,增加产假十
五天(前两项不能相加计算);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办
理独生子女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三十五天;
(3)女员工从怀孕六个月起进行定期产前检查,给予每月半天的有薪产检假(凭医院开具证明);
(4)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
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可以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
增加哺乳时间三十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往返途中的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5)配偶生育时,给予男员工陪产假7天,须在孩子出生30天内使用;
(6)流产假:只限于领取”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的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的15
天,不满4个月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流产假42
天,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的给予75天产假;
(7)节育假:根据节育手术女方相应休息30天,男方相应休息10天,节育假和节育护理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
假;接受节育手术者,在规定假期内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8)产假期间公司将填补其空缺职位,假期结束后,公司内如有同等薪资和职位存在,将优先
考虑;否则,公司将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以上产假的薪资福利均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放。
5、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直属亲属死亡,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丧假须在葬礼前后一周内使用。
6、事假
员工有事情必须亲自处理者, 可请事假;事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7、病假
当月病假(有医院出示正规证明)低于半天者,不扣除工资;超过半天者,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8、补假
员工因加班(经批准)积累之假期可在需要的时候申请补休假,补休假申请同请假程序。 备注:
1、有薪假最小计算单位以半天为准,即不足半天者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者以一天计算,以此类推;
2、无薪假最小计算单位以小时为准,即不足1小时者以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按2小时计算,
以此类推;无薪假以请假时间核算,从当月工资中体现。
(二)程序及核准权限
请假程序分为以下几种:
1、请假1-2天者,提前12-24小时填写《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备人事行政部;提前天数
不足者不得申请;1天以内的请假,须提前向部门经理请求,不得休完后再请;
2、请假3-4天者,提前7天填写《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备人事行政部;提前天数不足者
不得申请;特殊原因者,须申请本部门经理并至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获准后方可休假;未得到批准便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5天及5天以上者,提前15天填写《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审批至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
并报备人事行政部;提前天数不足者不得申请;特殊原因者,须申请本部门经理并至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获准后方可休假;未得到批准便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4、若病假或特殊原因、紧急情况,一定要在早上9:00以前电话告之本部门经理,获准后及时报
备人事行政部;回公司后,须在12小时之内补写《请假单》交人事行政部,以便于考勤查对。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经理级以下人员,5天及5天以上的假期由部门经理审批至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获准后须报
备人事行政部;
2、经理及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获准后须及时报备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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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