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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21:00: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淮安区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一、申报人员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精神,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范围为: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特别提醒: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无法认定者,责任自负。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淮安市教育局认定。请申请人密切关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uaian.gov.cn/)“教师资格认定”栏目,及时查询。咨询电话: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17-83662485。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淮安区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报名事项

1.报名办法: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或http://)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指定报名点确认。

2.报名时间: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3月25日至4月1日。

特别提醒: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逾期将不接纳报名。

3.注意事项:

⑴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时,须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及《网报注意事项》;

⑵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时,应注意: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淮安区教育局认定。

(3)选择“现场确认点”时,请根据要求进行选择,选择时,务必看清注意事项。

四、现场确认和材料受理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9日至13日,地点:淮安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淮安区永怀路,咨询电话:0517-85936192)

2.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把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面纸上。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

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专业没有“教育”或“师范”字样,需提供师范类足够证明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师范毕业生派遣证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业成绩证明》,是否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从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中下载:要求:①必须用不低于70g的16K纸正反双面打印;②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端正、规范;③ “编号”由即网络报名号;④表1~5栏由申请人正确填写;⑤表6~14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据实填写,14栏需写明“经鉴定合格,建议认定教师资格”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⑷《体检表》请从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中下载,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有格式,表中空白处(既往病史以下部分)一律不得填写,现场确认时提供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⑸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普通话应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及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⑹部分申请人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从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下载,打印时不得改变原来的版式:①此表一式两份,必须用不低于70g的16K纸正反双面打印后整齐装订(便于存入个人档案);内容必须具体、真实;②封面与表格第1页相关信息由申请人填写,封面反面承诺签名须本人手写签名,表格第2页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③照片应为小2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2张,;④已取得

或撤销过教师资格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表格第2页最后“备注”栏内注明;

⑻《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由认定机构提供):网络报名号报名时自动生成。社会申请人员确认时现场填写(届时请带黑色水笔或中性笔),并按材料袋封面(从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下载,现场贴在材料袋上)要求检查需上交的材料,核对无误后上交,材料袋中不放任何证件的原件。

申请材料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必须与身份证一致(如不一致的,需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表中内容填写不全、不真实、不规范和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⑼近期小2寸半身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反面请用正楷字写好姓名、单位和网络报名号,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粘贴照片同底版)

五、体格检查

1.体检对象:已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均应参加体检。不参加指定的体检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2.体检时间与地点:体检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地点在淮安区人民医院(原楚州区人民医院)。

3.体检组织与要求: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与体检医院共同组织。体检人携带身份证于当日早晨7:30前到达体检地点。被体检人需空腹。不按时体检作自动放弃论处,不到指定医院体检结果无效。体检时,被检人员应主动向体检医生提供自己所患病史,隐瞒病史者将被取消认定教师资格。若体检发现异常,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其复检,逾期不复检和项目漏检者,视为体检不

合格。《体检表》不退还本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存档。体检不合格者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体检项目与收费:体检项目按《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被体检人在体检前交体检医院。若体检时发现异常需复查或增检项目,被检人应按标准另行交费。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非师范毕业申请人、离开教育教学工作超过5年的在职人员、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师范类毕业申请人所学专业与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拟任教学科不一致者,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测试申请时间与办法:测试申请时间与现场确认时间同步。由申请人根据要求自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申请测试的年级、科目必须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拟任教学科相一致。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而未申报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3.测试时间与地点:测试时间为2012年5月5日。测试地点在淮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原楚州区教师进修学校)。被测试人员应带居民身份证于当日早晨7:30前到达测试地点抽签,确定测试顺序,过时不候。

4.测试方式:采取备课、说课、面试的方式进行。

5.测试内容: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基本教育素质。备课、说课内容由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申请人申报的年级与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采用问答形式,由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被测试人说课、相关专业

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提问,被测试人当场回答。

6.测试办法:被测试人带自己申请测试年级学科的第一学期教材4本和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测试内容,然后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一小时,说课和面试15分钟。采取封闭式管理,测试时只准带教材,不准带其他参考资料,独立完成。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被测试人备课、说课、面试情况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判。

7.测试结果:备课、说课、面试三部分均合格者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合格证明放入申请人材料袋中;不合格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

七、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材料时间:2012年5月中旬。

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认定时间:2012年5月下旬。

九、认定结果公布与证书发放时间:资格证书于6月下旬发放,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十、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淮安区教育局人事科8593619285936193

淮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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