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福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儿童。
2、初中一年级: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学生。
二、报名材料(以下仅为报名材料的类别,具体材料要求以正式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一)深圳户籍的儿童(学生):
1、父母及儿童(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二)台湾籍的儿童(学生):
1、父母及儿童(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三)非深户籍的儿童(学生):
1、父母及儿童(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2、计生证明材料;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三、招生程序
具体时间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此处仅对招生程序进行说明。
1、网上预报名(大约20天)
家长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xx/)
①原51区(景田小学)景田北街以南区域调整到37区(景秀小学)。
②原54区(荔轩小学)、55区(福田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香蜜湖路以东的两个区域合并为61区(新建学校[2])。
2、初中:(请登录http:///cz/)
①原上步中学报名地段4区调整为红岭中学南园校区报名地段。 ②原深圳市高级中学报名地段89区及原福田外国语学校侨香校区报名地段126区调整为新建学校报名地段。
[1] 出租房或其他类型住房必须为住宅用途房屋,非违法建筑
[2] 学校名称暂未确定,学校位于市委党校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