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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1:32: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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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儿童。

2、初中一年级: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学生。

二、报名材料(以下仅为报名材料的类别,具体材料要求以正式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一)深圳户籍的儿童(学生):

1、父母及儿童(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二)台湾籍的儿童(学生):

1、父母及儿童(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三)非深户籍的儿童(学生):

1、父母及儿童(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2、计生证明材料;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三、招生程序

具体时间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此处仅对招生程序进行说明。

1、网上预报名(大约20天)

家长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xx/)

①原51区(景田小学)景田北街以南区域调整到37区(景秀小学)。

②原54区(荔轩小学)、55区(福田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香蜜湖路以东的两个区域合并为61区(新建学校[2])。

2、初中:(请登录http:///cz/)

①原上步中学报名地段4区调整为红岭中学南园校区报名地段。 ②原深圳市高级中学报名地段89区及原福田外国语学校侨香校区报名地段126区调整为新建学校报名地段。

[1] 出租房或其他类型住房必须为住宅用途房屋,非违法建筑

[2] 学校名称暂未确定,学校位于市委党校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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