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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任职回避

发布时间:2020-03-03 18:14: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公务员的任职回避

《公务员法》是事业单位考试当中的一个常见考点,尤其是近两年的事业单位考试,对此考点的考察比重逐渐加大。今天华图老师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公务员法》当中的“任职回避”。

考点一:应回避的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夫妻是男女双方以感情为基础、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结成的伴侣。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的双方,即丈夫和妻子,互为夫妻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夫妻关系限于有效的夫妻关系,即曾经是夫妻关系而现在已经离婚的,不属于任职回避的范围。

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他们和自己有着直接的血缘关系,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鉴于人的寿命的有限性和公务员任职年龄的限制(18周岁以上),直系血亲的链条中同时担任公务员的人所分属的辈分并不会太多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即非直系血亲,但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关系(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者表兄弟姐妹之间关系;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份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关系。

4.近姻亲关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女婿等;二是配偶的血亲,如岳父岳母等;三是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以及血亲的配偶的血亲,如妯娌之间,或者与儿媳之父母等。

我们来看一道事业单位考试中的真题:

下列亲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任职或从事公务应当回避的是: A.小姨子 B.同学 C.老丈人 D.干兄弟

这道题当中,小姨子是妻子的姐姐或妹妹,因此是近姻亲。老丈人是妻子的爸爸,也是近姻亲,因此这一题选择A和C。

考点二:应回避的职务

1.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隶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 2.不得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3.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人事、审计、财务工作。 考点三:地域回避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即不得在原籍任职。 我们来看一道事业单位考试的真题: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况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 ) A.李某为教育局审计科副科长,其姐夫为教育局局长

B.张某为某市档案局普通公务员,希望组织将其妻子调入本局工作 C.王某为青山县人,现任该县委组织部长

D.赵某为县地税局局长,其子在某乡税务所任税务员

A选项李某与其姐夫是近姻亲关系,并且李某从事的是审计工作,其姐夫是领导。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施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选项属于地域回避。B、D两项中关系人之间并不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张某及其妻子可能分别隶属于档案局不同部门领导,而赵某之子则受乡税务所所长直接管理。故该题选A和C。

以上就是为大家准备的关于“公务员的任职回避”的相关考点,特别是第一个考点中的亲属关系容易混淆,因此需要广大考生注意咯~

公务员任职回避措施(要打印)

法官任职回避

任职回避制度

任职回避规定

浅议法官任职回避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法官子女任职回避

公务员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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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回避制度

公务员的任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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