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订室工作制度
为了改善装订报告的速度与质量,提升工作效率,装订室制定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告编制人将报告提前两天交于报告装订负责人,报告装订完成后,由报告装订负责人通知报告编制人领取报告。如果有特殊情况(如需急出的报告),报告编制人需向本部门领导说明情况,由报告编制人提交书面申请,本部门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后,报告装订负责人方可提前装订报告。
二、报告编制人将报告交于报告装订负责人时,需要将附件、报告、封面、流程单一并交于报告装订负责人,并且在报告登记本上登记。缺少上述所需中任何一种资料,报告装订负责人将不会打印此报告。向报告装订负责人交付报告时一定要确保报告、封面、附件无误,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三、报告编制人将报告和附件交于装订人时,流程单必须由报告审核人签字,若报告审核人不在,必须向报告审核人核实情况,是否能出此报告。
四、报告装订完成后,报告编制人应立刻检查,如有装订上的错误,应当时提出,由报告装订负责人进行修改。在报告编制人确定报告无误后,报告再出现任何问题,报告装订负责人概不负责。如有再次装订出现,编制人将会参与考核。
五、其他人使用装订室的设备时,需向报告装订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装订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入内,使用设备后,请将自己的资料带走。
六、报告装订负责人在装订报告期间,须爱惜装订、打印、复印等设备,节约用纸,避免浪费。并有义务维护好装订室工作环境。
《装订室工作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