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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23:31: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项目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例会制度 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使现场管理工作条理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协调本项目的全面工作,快速通报工作指令,确保本项目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于每周六上午9:30在项目会议室召开。

二、参加人:劳务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木工工长、钢筋工长、砼工长、外架工工长、仓管等;

三、资格:参加会议的项目负责人要有劳务公司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委托书。委托书中要明确声明受委托的会议参加人,在会议中的发言、承诺、签字都代表公司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四、会议内容:

a) 每周工程进展情况汇报,是否在项目部批准的总计划、月控制计划之内,要有结论。

b) 下周工程安排汇报。 c) 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的提出。 d) 施工质量问题的汇报及整改措施。 e) 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问题及整改措施。

与会劳务公司人员要提前做好会议准备,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安排要用书面形式提交项目部。劳务公司、项目部依次发言,最后项目经理进行总结、部署,对劳务公司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和解决,并根据情况做出奖励或惩罚。

f)现场会和专题会议制度

1、施工过程中,项目工长在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方施工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将产生恶劣影响后果时,有权监督或组织召开现场会,提出问题,制定对策,做出处置意见。

2、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的状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技术、施工措施等进行研讨,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总结等

五、会议制度:

1、会议原则上由劳务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为参加会议 3.木工分项验收内容:模板的位置、尺寸、标高、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模 板垂直度和模板支架的稳定性、模板内部的清理情况进行验收。

4.混凝土分项验收内容:在混凝土施工中的过程控制,材料的使用情况, 对已浇注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进行实测和混凝土的振捣质量是否有孔洞、蜂窝、麻面。

5.每完成一项并进行自检,验收人员主要由各施工队主要技术负责人进行 检查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合格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质检员给予验收。

6.项目工长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劳务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劳务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和修整,并每次罚款1000元。

7.项目部将对各单体楼和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和评比,内容详自检内容,对于工程质量差的进行罚款,好的给予奖励。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劳务公司进场施工前必须经项目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不允许进场。

2.劳务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5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并经济处罚1000~2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5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木工工长应服从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监管,否则给予罚款200元/次或清退出场。所有方木、模板、钢管、扣件等进场后按项目部的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卸车。否则罚款500元/次。

1.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重新搭设,并处以每次/每处500元处罚。

2.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

返工并每处罚款500元。

3.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形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4.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10000元。

5.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0元/处。

6.验收模板时木工工长和小组组长必须配合,否则每缺一人罚款100元,不报验或未按时间报验罚款100元/次。

7.模板清理应干净,2㎜以上的缝隙应粘贴海绵胶带,否则罚款50元/处。 8.轴线位移、每层垂直度大于3㎜,每层标高误差大于10㎜时,罚款100元/处;总高度误差大于30㎜时,罚款5000元。

9.顶棚平整度2M范围内大于10㎜时,罚款100元/处。 10.内外门窗洞口尺寸误差大于5㎜时,罚款100元/洞口。

11.外墙、阳台、门窗、空调板等室外构件首层至顶层上下错位大于20㎜时,罚款100元/构件。

12.全高垂直度误差大于30㎜时,罚款5000元/处。

13.每四层拆模后项目部组织劳务方参与以班组为单位进行验收,外观和实测均符合规范要求的,奖励500元/班组。

14.若发现未经允许乱截钢管、方木、模板,造成大材小用、优材劣用的,罚款200元/次。

15.拆模时,若发现故意损坏方木、模板、扣件不及时清理造成掩盖或丢失,除按物价两倍赔偿外,另罚款500元/次。

五、钢筋工程

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钢筋工工长应服从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监管,否则给予罚款200元/次或清退出场。所有钢筋、钢板等进场后按项目部的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卸车。否则罚款500元/次。

1.钢筋配料时要吃透图纸、熟悉规范、规程、标准,每个尺寸都要反复推

敲,严禁料单上出现差错。料单一式三份,正式加工前三天报项目部一份,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加工。否则除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另罚款500元/次。钢筋进料计划要提前15天。

2.项目工长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

3.项目部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项目工长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劳务公司进行整改,劳务公司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报项目部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劳务公司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0元,直至整改合格;业主、监理方验收时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通过。

4.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安装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劳务公司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至费料池,除包料外每次罚款500元。劳务公司应加强对已经绑扎的钢筋进行成品保护,特别是在砼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成品钢筋受到破坏并不能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砼浇筑后墙、柱钢筋偏移,劳务公司未经项目部同意而私自处理的,每次处罚1000元。

6.砼浇筑后墙、柱钢筋严重偏移的,项目部请设计单位作出处理方案,所需费用由劳务公司负责并每次罚款5000元。

7.现场存在的问题劳务公司的施工工长未能及时发现或在项目工长提出后仍无理狡辩的,每次罚款200元。

8.钢筋的搭接和锚固长度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同时允许加长1~5㎝。超出此范围的罚款200元/处。

9.机械连接套筒的损耗率为零,超用部分按原价赔偿。

六、混凝土工程

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砼工工长应服从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监管,否则给予罚款200元/次或清退出场。

1.因劳务组织不力或由劳务公司原因造成的不能连续浇筑,商品砼在现场停留时间过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浇注的必须清退出场,损失由劳务公司负责。

2.现场浇注的商品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振捣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3.砼施工时劳务公司没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管理或管理力度不强的,每次罚款500元。

4.砼施工时由于客观因素导致砼不能在规定的地方留设施工缝的,每次罚款1000元。

5.砼严重漏浆的要及时处理,且每处罚款200~500元。

6.砼施工时对私自在泵机内加水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在泵机内取砼试块一组,到达养护龄期后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检测,所需的检测费用全部由劳务公司负责。

7.砼施工后由劳务公司养护不及时或养护措施不合理或野蛮施工导致砼表面产生开裂,开裂面积在1平方米的,每处罚款200元。

8.砼拆模后砼表面的蜂窝、麻面或空洞现象不允许私自处理,未经项目部同意私自处理的,视现场实际情况的轻重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9.由砼胀模引起的砼几何尺寸过大或剔除胀模后露出结构钢筋的,处罚500元/处。

10.砼浇筑过程中若发现砼工有故意破坏其它工种成品或半成品的(如:安装工程的预埋管等),造成返工的除包赔人工费、材料费外加罚款500元/次。

九、脚手架工程:

1.劳务公司应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内、外立杆间距、水平杆及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每次罚款2000元。

2.脚手架施工时未能按规范要求设置拉结和顶撑的,罚款1000元/处。 3.脚手架搭设一定高度时未能及时卸荷的,罚款500元/天。 4.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楼层施工面1.2米的,罚款1000元/次·天。 5.依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的,劳务公司应及时整改并罚款500元/次。 6.外墙脚手架搭设后安全网未能及时悬挂或悬挂不严密的,劳务公司应及时悬挂并罚款200元/天。

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一、施工进度计划报审

劳务公司应按照要求,以合同总工期和合同节点工期为依据编制各阶段的施

工进度计划。

1.总施工进度计划:劳务公司进场后,应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总工期,制定出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开工前7日内上报项目部。

2.节点进度计划:该计划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并在上一节点完成前一周内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审批后按照执行,如节点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3.月施工进度计划:当月计划应于上月24日前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审批后按照执行,如月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

4.周施工进度计划:劳务公司应在项目周例会召开前,把下周的周进度计划上报给项目部,对于无本周计划的处以200元罚款。

5.进度计划的内容: 5.1.计划的目标; 5.2.合理的工序安排; 5.3.劳动力组织情况; 5.4.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6.总进度计划、节点进度计划以及月进度计划需经项目部生产经理审核批准后生效。

二、计划落实制度

1.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力劳务公司应提前调配、合理组织,机械、材料应提前7天计划,项目部统一及时安排。

1.1对于劳动力达不到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的,处以50元/人•天罚款,业主方因此原因的罚款除外。

2.公司作业班组施工进度缓慢,与所报进度计划偏差过大,情节严重者,项目部将责令劳务公司10日内撤换该作业班组,否则罚款500元/天·班组,业主方因此原因的罚款除外。

3.召开项目周例会,劳务公司要如实汇报上周施工进度情况,如有偏差,提前总结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落实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编制赶工措施并制定下周进度计划

3.1.赶工措施明确的内容:1)要确定赶工责任人;2)明确人工组织措施;

3)合理调整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4)追回延误的时间。

3.2进度滞后,赶工措施不力,到时间节点未追回延误工期的每次处以3000元罚款,业主方因此原因的罚款除外。

4.工程进度定期检查制度。每周三下午15:00进行现场检查,每月25日检查工程月实际进度,对各区段施工进度检查对比,进行总评,经项目工长检查对比月进度计划,每逾期一天予以1000元罚款,业主方因此原因的罚款除外。 5.工程滞后5天以内的,劳务公司必须出具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并劳务公司负责人进驻现场督促落实。

三、进度计划的控制原则

1.施工进度控制应满足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抢工程进度时,不得有损工程质量。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服从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3.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施工资料和内勤管理制度

一、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项目部和劳务方必须以文件形式传递信息和要求。对于劳务公司拒绝接收项目部文件行为,一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2.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签字程序执行,严禁出现代签现象,在正确部位加盖公章。

二、施工现场出入制度

1.所有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接受管理,服从项目部的统一调度。 2.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必须接受核查,并主动亮明身份接受检查。对拒绝接受检查的按100元/人罚款处理,对带出工程材料、机具的必须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出具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3.对劳务公司施工人员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不服从管理,与门卫发生争执的发现一起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劳务公司进场后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项目部要同劳务方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责任状见附表)。 3.按项目部要求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挂牌制度,即在基坑临边维护的显著位置、每层的显著位置、大型机械上、责任区道路上悬挂明示牌,上面标明数量、责任人、维护检查时间等要素。不按要求执行的,一次罚款500元。

4.劳务方进场前必须将所有的施工现场人员登记造册、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以备项目部随时检查。

5.劳务方在开工前要明确施工设备、设施、机械的安全使用、日常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不定期检查。

6.劳务方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担负起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职责,要求必须参加项目部的例会,将项目的安全管理动态及时传达给项目部。

7.劳务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应的管理规定给施工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有防署、防寒、防雨的措施。

8.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牌禁止随意拆除或移动,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9.其它单项处罚标准:

9.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一人次罚款50元。 9.2.临边围护不全或未挂安全网的,每一米罚款500元。 9.3.电梯口未围护的,一处罚款1000元。

9.4.阳台、落地窗、预留洞口未防护的,一处罚款200元。 9.5.安全网未按要求张挂或破损的,每10㎡罚款100元。

9.6外架必须经过验收,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时间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2000元。

9.7.安全用电违规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9.8.对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500元。 9.9.对于野蛮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劳务方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2. 劳务方的施工现场物料堆放等不得妨碍消防通道,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

500元。

3. 电、气焊作业严格按规范持证操作,并要携带灭火器材,发现一次不携带,罚款200元。

4.禁止施工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驱逐出场。

5.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点火;必须使用明火时需经项目安全人员签发“动火令”,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在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区(易燃、易爆)内严禁吸烟,发现罚款500元/人·次。

三、防止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食堂配备必要的冷藏和排风设施。

2.炊事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防止食物中毒常识。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储存、使用的管理。

5.食堂、餐厅的装修及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郑州市有关规定。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劳务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劳务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的要求组织施工,达到“河南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管理。

2.项目部对工地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3.遇有下雪天气,在雪未停的情况下将责任区道路一天至少清扫两次。未按要求清扫的,每半天罚款500元。

4.在雪停止后,立即组织人员将道路及人员、车辆可能行走的地方清扫干净并将积雪运到指定位置,要求在三个小时内完成。如未能按要求清扫或清扫达不到要求,每推迟一小时罚款500元。

5.道路、施工现场、厕所的卫生要有专人负责,要做到无杂物、无粉尘、不泥泞、显露道路本色,适当洒水,每日在早7:30和下午2:00以前各清扫一次;此项工作项目部每天都要检查,不达标的每半天罚款100元。

6.项目部在料场、施工作业区配备足够的照明,劳务公司要有专人维护。

7.劳务公司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施工材料、周转材料的堆放,块料要成堆成方码放整齐、散料要设置围栏,料场要挂牌管理,标明名称、规格、数量,料场距建筑物和相互之间的距离要符合防火要求,且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此工作项目部每天都要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的罚款200元。

8.施工作业完毕后,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通过垃圾通道运到垃圾场,严禁抛撒,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9.施工和生活垃圾要分开堆放。

10.施工中有污染城市道路,污染后要及时清理,否则情节严重的,一次罚款2000元。

11.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大、小便,发现楼层有大便的,每处罚款200元。 12.严禁从楼上投掷物品,倾倒垃圾,防止高空材料坠落,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3.项目部布置的“七牌两图”施工图牌要有专人维护,发现劳务人员故意污染、破坏的,罚款500元/次。

1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要实行胸卡管理制度,门卫严格检查。 15.安全网要经常有人维护,发现有破损的一处罚款50元。

16.劳务方要约束施工人员的言行举止,在施工现场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嬉笑打闹、酒后上班,发现上述不文明现象,每一次罚款50元。

17.办公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有序,规章制度上墙。 18.职工宿舍,有热水供应设施(劳务公司自备),有消防设施。

19.职工宿舍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用电规范,无积水、垃圾。每周检查一次,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0.劳务方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文明教育,严禁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偷盗等非法活动,发生一起,按照情节轻重,罚款2000-10000元,特别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甲方:

施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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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仓库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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