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人员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定义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今年暂不考)、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今年暂不考)。
培训期限
晋级培训期限:人力资源管理员不少于140标准学时;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免于相关知识的培训,但需要经过培训机构的认证。
申报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报名资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 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资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 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 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 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其方式主要为小组讨论和情景测试。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之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核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150分钟。技能考核人力资源管理员为60分钟,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为60分钟,人力资源管理师为90分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