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科2012年度工作总结及2013年度工作计划
2012年,我们紧紧围绕建设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在立足岗位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局中心、重点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2012年目标完成情况
2012年建管科完成主要目标有:
1、切实加强就业保障,加强农民工资支付监管,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2、健全建筑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免费发放建筑农民工实名“双卡”1.8万张;
3、严格执行民工工资担保证金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二、积极参与局中心工作,做好协调服务
1、抽派专人参加安居办工作,并随时接受领导安排新的任务。
2、积极参与龙泉公厕建设,四标段去年己完的5个公厕工程己于去年分别移交给大面街办和十陵街办和山泉街办使用,是配合施工单位向区审计局报送5个公厕的审计资料。
3、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区委督查件“打击建筑工程项目转包和不诚信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和秩序”。
4、2012年 “中秋”、“春节”节前完成大面街办龙华村二组完成5户“1+1慰问帮扶”活动。
5、建管科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并按龙建局党发〔2012〕12号关于中共成都市
龙泉驿区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各阶段活动任务。
三、作好职能工作,搞好行业服务
1、依法核发施工许可证
1、依法核发施工许可证
截止目前核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4份建筑面积136.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8.2亿元,完成46个项目标段在建设工程网上实名录入工作。
2、房地产开企业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承办39家房地产开企业和30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申报相关事宜。
3、按照市建委要求,将我区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选”的7家企业的投标资料报送市建委。
4、按照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督促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完成二级建造师(建造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四、积极作好做清理拖欠维稳工作
1、2012年仅元旦、春节期间,派专人到龙泉驿区民工维权中心集中办公(周未不休假),受理民工维权投诉88起,来访1178人;投诉涉及金额7330.9万元,涉及民工总数7301余人。
2、目前共回复市长及区长公开电话投诉转办件31起,并对投诉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协调,全部妥善办理。
3、协调处理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突发事件40余起,涉及人数5000余,涉及金额4687万左右,并发放到民工手中。
4、协助区民工维权中心处理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突发事件100余起,涉及金额10144.8万,涉及人数9000余人。
5、到目前为止受理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来人来电咨询650余人次。
2013年度工作计划
1、按期完成2013年全年目标任务
按期完成2013年全年目标任务,对建设局各阶段下达目标任务,建立清单台账制定落实完成时间计划和措施定期清理,确保2013年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2、积极参与局中心工作,努力做好协调服务
继续坚持参与局中心工作,为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建设做好协调服务;努力完成上级下达各项目标任务。
3、做好职能工作,搞好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管理
按照核发施工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核发施工许可证,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扬尘整治、民工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结合各专项检查的要求,承办好和各类检查宣传动员和迎检工作。对在建项目实行实名信用管理制度,运用网络管理平台对项目在开立工资专户、标段子帐户、办理实名“双卡”、工资月公示、每月足额发放工作等环节进行监管。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对建设、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工
程保证担保函(正本)》、《工程保证担保合同(正本)》情况进行审查,从源头上保障实名信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坚持日常的实名信用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各方主体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做好我区建筑企业服务工作,加强对企业资质的管理,将建筑企业企业有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作为企业资质升级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特别是新申报劳务企业的资质审查,宁缺不滥。做好区内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管理,通过日常的在岗检查,督促企业、项目建筑从业人员履行职责,并在从业人员注册、备案、变更、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
加强房地产开发行业主体准入资格的管理,努力规范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备案行为;继续推进房地产开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将违法违规与企业资质管理,评先评优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对房地产在建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做好跟踪服务工作。重点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手续、项目手册备案(月报)行为的监管,对不按规定、不按程序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4、继续积极做好清理清欠维稳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和市政府令第168号,在建设管理中实行实名信用管理,运用网络管理平台对新开工和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控制。
做好2013年清理拖欠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及维护社会稳工作,特别是体现在全年各重大节日、年未春节前、容易发生民工工资拖欠
引发突发事件,针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不稳定因素排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使清理清欠维稳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