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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防建设提升

发布时间:2020-03-02 04:23: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特急

工银赣办发[2012]269号

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开展 案防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分行、省行营业部:

为切实加强我行内控案防工作,有效保障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根据江西银监局统一部署,省行决定自今年4月1日至8月15日在全行开展案防建设提升年活动。现将《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开展案防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行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如文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1- 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 开展案防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活动对象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案防促发展为目的,以支行和营业网点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查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理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严格实施问责,强化督促指导,努力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行员工合规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我行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案防建设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使我行各级管理人员案防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内控案防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风险得到全面遏制,推动案件防控工作体系建设,实现我行案件防控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活动对象与范围

开展“提升年”活动的重点是支行和营业网点,排查时间以2011年12月末至2012年3月末为时间段,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溯或下延。

二、组织领导

省行成立以倪百祥行长为组长,何伟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 -2-省行监察室、内控合规部、运行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电子银行部、银行卡业务部、保卫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案防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行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罗坤,副主任:胡健,成员:王兆辉、付凯。

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主要职责是:认真履行开展“提升年”活动工作职责,重点抓好本部门“提升年”活动,督促指导本专业扎实开展“提升年”活动,制定本专业检查实施办法(5月10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排有关人员参加省行组织的对二级分行的检查督导工作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做好宣传报道、活动实施、开展检查和问题处理等工作。

各行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推动本单位“提升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排查内容和责任部门

(一)重点对基层营业网点柜台业务开展风险排查

1、环境控制情况:针对柜台业务各环节风险点,是否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各项存款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网点建设以及内部监督、强制休假、定期轮岗制度等执行情况。重点审核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

-3- 制、业务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监控系统设置情况等,此项工作由内控合规部负责。

2、存款账户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存款账户开立、变更、挂失、销户和密码管理合规性情况,重点审核存款人身份和账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变更、销户和密码管理的合规性。此项工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

3、柜台业务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印、押(压)、证”的管理、大额定期存单的管理、柜员职责制度、柜台账户处理和账户管理、柜台业务复核制度以及反洗钱等。重点审核大额存单签发、大额存款支取分级授权和双签制度执行情况,大额款项收付进行登记和报备执行情况;分级授权操作制度执行情况,柜台人员离岗签退规定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

4、结算业务控制情况,主要包括结算纪律执行情况、对柜台业务的定期稽核监督情况、结算业务内部控制情况以及结算纠纷及结算案件的发生情况等。此项工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

5、信贷业务等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贷款“三查”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不良贷款管理情况如资产保全、责任追究制度、档案管理;资产质量情况;如授信控制、经营合规性如贷款投向、关系人贷款和贷款核销等。此项工作由信贷管理部负责牵头,负责汇总,风险管理部配合。

6、会计核算业务等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利率费率执行、账务处理、科目使用、利息手续费核算和账务核对等情 -4-况。此项工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

7、票据业务等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包括出票贸易背景真实性;承兑保证金管理;保证金来源;贴现贸易背景真实性;产生垫款的原因等情况。此项工作由资产负债部负责牵头,负责汇总,信贷管理部配合。

(二)重点对关键操作风险点开展风险排查

1、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是否建立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分存及销毁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了“印、押、证”三分管制度;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库存、保管情况和领用手续执行情况;上级部门是否进行检查,检查的频率怎样;违规问责情况。此项工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牵头,负责汇总,内控合规部配合。

2、银企、银银、银行内部对账制度:是否建立和有效实施银行与客户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对账制度;是否对对账频率、对账方法、可参与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贷款账户以及在内部核算子系统开立的账户是否纳入对账范围;对账、记账岗位是否分离;对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环节,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是否分开;对未达账项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是否换人核对(不返回记账岗位处理);对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是否设立了独立的审核岗位,进行责任复核;上级部门是否对账业务进行考核,考核的频率、结果及跟进措施等考核制度是否完善。此项工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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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是否建立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强制性休假制度;是否及时制订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强制休假计划;是否严格执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强制休假计划;内控部门是否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审计跟踪检查。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负责汇总,内控合规部配合。

4、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的工作人员不良行为进行排查;是否建立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行为失范监察制度;是否对行为失范情况严重的人员是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买卖股票、参与赌博、经商办企业、非法集资等行为建立内部报告制度;对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报告的股票买卖和经商办企业等的是否调离原岗位并对其进行审计,由监察室负责牵头、负责汇总,内控合规部配合。

5、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制度:是否分开建立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是否坚决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是否设立独立的审核岗,是否建立责任复核制,必要由上一级行对指定岗位进行独立审核,并责成原岗位适时做出说明。此项工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

6、账外经营监控相关制度:是否进行出单核对;对大额出账和走账,是否建立基层双人验核或上级行独立复审制度;是否建立与大额客户两个以上主管查证制度等。此项工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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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控录相管理制度:是否制订监控录像管理制度,对重点区域、敏感部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得到持续监控;监控录像是否独立运行,不受到未授权人的影响;基层网点负责人是否对监控录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分析,并形成文字分析材料记录存档;对监控录像是否分级存档并标注有明确的保管期限。此项工作由保卫部负责。

(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1、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内控和案防制度。

一是资产类业务管理制度。其中信贷资产业务管理由信贷管理部负责。

二是负债类业务管理制度:大额储蓄存款管理制度,此项工作由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公司业务存款管理制度,此项工作由公司业务部负责;机构业务存款管理制度,此项工作由机构业务部负责。

三是结算类业务管理制度,如票据业务内控制度、开户管理制度等。此项工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牵头,负责汇总,资产负债管理部配合。

四是内控管理类制度,如干部交流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此项工作由内控合规部负责牵头,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配合。

五是案件防控管理制度,如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等。此项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六是电子银行管理制度、信用卡和ATM 管理制度等。此项工

-7- 作由运行管理部负责牵头,负责汇总,银行卡业务部、电子银行部配合。

2、银监会案件防控有关制度。

(1)一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二是《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42号)。三是《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9‟85号)。此项工作由内控合规部负责。

(2)一是《 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9‟83号)。二是《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责任追究实行区别对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48号)。三是《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三项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10]111号)以及银监会对有关案件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风险提示等。此项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四、开展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开展方式

开展“提升年”活动从4月1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抽查督导和总结提高4个阶段。开展“提升年”活动采取全面自查、上级行对下级行抽查和监管部门督导抽查的方式。各行要在当地银监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提升年” -8-活动的各项内容制定本行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30日报当地银监部门和省行监察室。

(二)时间安排

1、学习动员阶段(4月1日——5月6日)。各行要认真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本方案,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活动要求;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并落实具体部门和负责人;三是汇总相关内控与案防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基层机构管理人员要组织本辖内员工结合自身业务开展学习;四是制订本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五是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传达江西银监局组织开展“提升年”活动精神,部署活动安排。

2、自查自纠阶段(5月7日——6月30日)。包括各行、各部门自查与上级行对下级行抽查两个层次的工作。各行、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提升年”活动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工作必须达到100%,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在抽查工作方面,省行对二级分行、省行营业部抽查面应不少于三个二级分行;二级分行、省行营业部抽查面应不低于机构网点数与业务量的30%。重点选择县支行和营业网点(被抽查的县支行和营业网点占比不应低于其在全行网点中的占比)。对近5年内发生过案件或严重违规的行,抽查面应达到100%。采取以突击检查、“飞行检查”、“暗访暗查”等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对基层营业

-9- 机构柜台业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与抽查。

一是突查对象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被检查对象。在每次检查前,认真对所辖基层营业网点及人员进行梳理。在对营业网点的选取上,在兼顾检查覆盖面的基础上,重点选择前期各类检查频次较少、位置较偏远、新增设及相关业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网点。同时,充分借鉴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对全辖网点风险评估分析结果,重点选取风险暴露水平较高的网点作为重点检查机构。在对被检查人员的选择上,重点关注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中识别的风险暴露水平较高的柜员进行检查。

二是突查报告要针对突查发现的问题,应现场向被查单位和人员反馈,由被查行当事人签字确认。对突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要求被查机构实施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被查机构应说明原因,限期整改。突查中发现重大违规问题或案件线索,检查组应及时向被查机构的上级行行长(或主管行长)和检查组派出机构负责人报告,并督促所在机构采取适当控制措施。

三是突查结束后,检查人员(或突查小组)应对查证的检查事项及时进行归类、筛选、分析、汇总,突查组长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撰写突查报告。

四是责任认定与处理,突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认定”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认定,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五是各行、各部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应对照省行、银监分 - -10局的有关要求,认真查找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于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彻底,整改到位。

六是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行、各部门要写出自查自纠分析报告,于7月5日前通过邮件信箱发至省行监察室,同时报送当地银监部门。

3、抽查督导阶段(7月1日—7月30日)。各行要做好迎接银监部门抽查督导工作,同时要做好本阶段工作与自查自纠和整改强化阶段工作交叉进行。对活动组织不力,相关工作开展不理想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改进。在抽查督导后,各行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于8月5日前通过邮件信箱发至省行监察室,同时各行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应及时报送当地银监部门。

4、总结提升阶段(8月1日一8月15日)。各行、各部门要在前三个阶段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梳理、汇总、分析、评价、完善工作,仔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系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完善案防体系建设。各行要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切实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增强内控和案防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行应就“提升年”活动全面开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写出总结报告,于8月10日前通过邮件信箱发至省行监察室,同时各行总结报告应及时报送当地银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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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逐级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本方案要求,要将“提升年”活动作为强化案防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手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精心安排,突出重点。既要全面部署“提升年”活动,又要把活动重点放在案件比较突出、内控相对薄弱的县支行、营业网点,使“提升年”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自查自纠,完善制度。要以“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结合自查自纠活动查摆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规章制度完善工作,使制度建设有一个新的飞跃。

(四)加强督导,务求实效。要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督和检查,了解和掌握“提升年”活动每个阶段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防止出现上热下冷,走过场、出偏差等现象。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网讯、信息简报、系统网络等进行宣传,努力营造深化“提升年”活动的良好氛围。每两周向省行监察室报送一篇活动简讯,省行将定期编发活动简报,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行“提升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联系人:王兆辉、付凯

联系电话:0791—86695293 0791—866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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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题词:监察 案防 案防建设提升年 通知 抄 送:总行纪委、监察室。

行内发送:各部室、金融培训学校、金宫公司。

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办公室 2012年4月28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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