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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中的定位

发布时间:2020-03-01 17:05: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浅谈音乐课中的定位问题

摘要:随着素质教育、新课程标准的实施,音乐教学已经走出了以往的以教师为主的教学模式。因此,教师在以往课堂中对自身、学生、教材、教学态度以及教学观念的定位,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这就需要我们以新课程标准为标准,去转变我们的定位观念。

关键字:自身学生教材观念

音乐可以陶冶人的心灵。使人获得美的感受、美的发现,丰富多彩的生活。音乐课在学校教育中的功能是陶冶情操,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进行德育教育的辅助手段。但我们教师能让音乐课发挥出它应有的功能的恐怕少之又少。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音乐教师对自身、学生、教材、教学态度以及教学观念的定位没有定位好。

一、对自身的定位

新课程标准已经告诉我们,课堂应该以学生为主体,但在我们的音乐课中仍以教师为中心的多,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少。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课堂教学交互氛围的前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努力建立一种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师生关系,形成民主和谐的教学气氛,使学生能在一个欢乐、和谐、宽松的支持性环境中学习。在互动情境中,促进师生互动,是有助于良好的师生关系的形成。

在我们的音乐课里,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几乎坐在琴登上不挪窝,

上欣赏课是口如悬河、滔滔不绝,不管学生学得如何、有没兴趣,只管教自己的、讲自己的。教师在教上做足了功夫,但他并没有意识到课堂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而是把自己的意识凌驾于课堂之上,把学生当做一个接收知识的机器,强制式的进行知识灌输。这样的教学课堂是一个不平等的教学课堂,教学关系也是一个不平等的教学关系。这样的音乐课学生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喜欢的。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就是音乐教师对自身的定位出了问题。

课堂的主体是学生,教师是课堂的主导但绝非主宰。我们要把学生的被动变主动,去引导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学习。教学本身就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向互动过程”。因此教师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应该多聆听学生的心声、把握学生的心智、愿意做学生的深切的朋友,多考虑“这时学生该干什么、此时学生会出现什么情况、如何来学、如何来体验”。并为学生的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样才能使学生与老师互动起来,才能让学生喜欢音乐课,愿意上音乐课。 新课改要求教师做学生的合作者,不再以知识权威和道德权威的角色出现。如果教师走下讲台,走到学生中去,和学生融在一起,一起学习,一起探讨知识,其乐融融。一个爱学生的教师,才配得上“教师”这一神圣的称号。教师必须树立“爱即师魂”的观念。面对一群有情感有活力的学生,只有洒下爱,才可获取爱的回报。知识是冷的,只有经过老师心灵的加温,才能使学生快乐地接受。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言伤人六月寒”。不能简单地认为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就是爱。想让学生在歌唱老师的歌曲时不应付了事而是用真心唱,首先

就要师生间营造彼此沟通、心心相印的氛围,教师的爱,像三月的风,可以吹开枯萎的花朵;教师的情,是温馨的雨,可以滋润一片干渴的心,只有在爱心中培养出来的学生,其心灵才能是纯洁的,其灵魂是美好的,其长大成人后才能是一个有仁爱之心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对学生的定位

新修订的音乐大纲有其鲜明的特点,其中之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新教育观,大纲特别强调对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态度和自信心的培养,提出应当在音乐教育中“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审美情趣、促进个性的和谐发展。”大纲还特别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要求,强调体验、感悟、结累、表达。

奥尔夫所强调的音乐教育就是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与个性化的教育,其目标就是培育人的品格,大力发展人文化教育。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及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编写的《艺术课程标准研修》中提到,音乐教育应体现“人文性”这一特点。因此,教师应转变教学观念,使学生从人文性角度参与音乐教学。教师要开放思想,尽可能放手让学生自己在学习中去探索,即使学生碰到了困难也不是件坏事。要给予学生学习、思考和进步的空间。让学生能充分利用已有的教室环境、多媒体设备以及教师为其提供的学习工具,自行确定学习方法、学习内容的难易,选择学习伙伴和乐器等等。把学生放到课堂的主体地位,多让学生自己去思考如曲子的情绪如何?听到曲子后想到了什么?告诉我们什么道理?给我们什么启发?通过这一系列过程使学生体现出自己本身的主体地位。我国传统

的音乐教学仅局限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与“学”这两方面内容,忽略了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与个性化的教学理念。

但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等于把整个课堂给学生,教师仍然起到主导作用。又一次我上了一节《打击乐器》课,在课堂上给学生发了一些响板、碰铃、木鱼、三角铁等打击乐器。可当我把这些乐器发给学生时,课堂上便乱成了一锅粥,有的互相抢乐器、有的使劲打着自己手中的乐器,更甚着还有大声说话、打闹的。整个课堂一下便失控了,我费了很大劲才把场面控制住。整节课学生们欢天喜地,好不热闹,但这节课的目的却根本没有达到。这节课是以学生为主,但老师的主导作用没有发挥出来,这样的音乐课更不是我们要的音乐课。因此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都应定位好,否则便不能称之为一节好的音乐课。

三、对教材的定位

教材是教学之本,依据教材上课“没商量”。一本教材从编写到使用的周期很长,对教材重新作出修订则所需的时间更长。在现今知识爆炸、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日新月异的时代,人的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美学观无不时时处处发生改变,而唯有我们的教材不变,要学生唱的歌曲不变。这怎么可能让学生对我们的音乐感兴趣,对我们所唱的歌曲感兴趣?

我们对教材的定位一直偏高。我们教师对教材那种根深蒂固的虔诚,让我们对教材执行起来不折不扣,再加上管理层面上的考核、评估、

督查都是以此为据,这就更加剧了这种问题。教材内容并非都是经典,我们的很多教学内容学生们并不喜欢,学生们不喜欢又怎么会去好好学呢。我们提到音乐教育时总会提到审美教育、德育等,因此我们上音乐课时总是先想到道德教育,然后才是音乐本身才是审美教育。作为音乐教师,首先应该明确音乐教育以审美教育为核心,在整个音乐教学过程中要以音乐的美感来感染学生,要以音乐中丰富的情感来陶冶学生,进而使学生逐步形成健康的音乐审美能力。我个人认为把德育放在审美教育之前是一种主次颠倒的表现,我们给学生上音乐课首先应该考虑的是音乐的本身,这才是主要的,然后再与德育联系起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上好音乐课,才能让学生喜欢音乐课,学生喜欢才能更好的接受里面的德育内容。音乐的形象陶冶着学生美的情操,音乐的表现释放着学生内心丰富的感受。随着音乐的流淌,学生间、师生间的情感达到了交融,美的体会更让师生情绪高涨,课堂充溢着最愉悦的情感,学生的音乐潜力和才能也在最自然的过程中被充分地挖掘和展示了出来。

四、对教学观念的定位

现在有些地方的教学观念落后,方法陈旧、手段及模式单一,教学设施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一边是“奥尔夫”、“柯达伊”等教学方法铺天盖地而来,让我们目不暇接,忙的人是晕头转向;而另一边却为音乐与素质教育有什么联系、音乐教育如何渗透到德育、中小学音乐教学到底该用什么谱等“重大问题”而争论,这令我们一线教师无所适从。

现在社会是一个多媒体的社会,网络、高保真音响、家庭音乐教育、钢琴,这些在有的学校是应有尽有,但有的却仍是一本教科书外加一台简易的录音机和劣质磁带。这些种种强烈的反差对比,再加上领导的意识,家长与社会的偏见,有些音乐教师的传统意识。这些都足以把音乐课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上。

新课程标准已明确告诉我们音乐教育是德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做为音乐教师要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放正自己的心态,定位好自己的观念,上好每一节音乐课。

小结:教育的本质是一种文化的传承,是一种有效的交流,是一种终身追求完善的活动。它呼唤着教师角色的转变和精神的振奋,那么作为教师的我们应该如何尽快地成为新课程改革的有效执行者和积极建设者?我想只要在实际的音乐教学工作中,音乐教师做好这四个定位,贯彻新的教育理念,就能让学生做新课程改革的最直接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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