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社会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06:43: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4年春季 期末作业考核

《社会保障制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越来越受到广大国民的关注,一个高效透明、责权清晰的社会保障管理及管理体制,无论对于建立与完善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还是对于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作为公共管理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管理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需要不断挖掘与提炼的新兴学科。本书作为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研究的一部分,希望能为中国社会保障管理研究做出有益的贡献。

2.生育保险制度

答: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这就是所谓的生育保险制度。

3.养老保险

答: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4.国家卫生服务模式

答: 模式就是模板、样板的意思,是可供别人模仿和学习的一系列做法或工作方式。模式的建立是一项科学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由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各种工作人员分工合作并将各项工作有机整合而形成的一个系统整体。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必须有一个可做参考的模式或原型,或起模仿作用或起启发作用,否则,就会多走弯路,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在广泛的范围内迅速推广这项工作。

5.失业

答:在经济学范畴中,一个人愿意并有能力为获取报酬而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情况,即认为是失业。失业率是劳动人口里符合“失业条件”者所占的比例。实际上,确定确实在找工作的失业人员数量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在找到工作前失业救济金已经过期的那些人的数量。失业的历史就是工业化的历史。在农村这并不被看作是一个问题,尽管农村劳动力的隐性失业人员几乎没什么事可做。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工伤保险应遵循的原则。

答: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该原则是指工伤保险在补偿工伤职工时,不追究受害人责任,就是无论职工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除职工本人犯罪或严重失职外),都应依法得到补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故意自残、自杀或犯罪、酗酒导致的伤亡,是不予认定工伤的,同时也是得不到补偿的。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该原则强调工伤保险的实施是受到国家法律的规范,工伤保险的实施是带有强制性质,所有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实行工伤保险。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该原则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基本原则。首先,工伤保险是通过法律,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采取互助互济的办法,分担风险。其次,在待遇分配上,国家责成社会保险机构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这种基金的分配使用,包括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调剂。

4、个人不缴费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5、因工伤残与非因工伤残区别对待原则。该原则强调对于由职业伤害与工作或职业病有直接关系的伤残,医疗康复、伤残补偿、死亡抚恤待遇均比其他保险水平高,只要是工伤,待遇上不受年龄、性别、缴费期限的限制。因病或非因工伤亡,与劳动者本人职业无关的事故补偿,许多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比工伤待遇低得多。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该原则强调单位和职工个人应该做好事故预防和职业病防治,对于可以预见的工伤事故或可能引起职业病的情况,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对因工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职工,职工和遗属在得到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伤害者“精神”上的安慰。此外,对供养的遗属根据人数要支付长期抚恤金,直到他们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为了区别不同伤残和职业病状况,发放不同标准的待遇。各国在制定工伤保险制度时,都制定了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并通过专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对受职业伤害的职工受害程度予以确定。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个人所受的经济损失,与职工的直接经济收入相关,即职工的工资收入。直接经济收入必须给以及时的较优待的补偿。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直接收入以外的其他经济收入的损失,包括兼职收入、业余劳动收入等。这部分收入不是人人都有,是不固定的额外收入,该部分收入不列入工伤保险的经济补偿范畴。

10、集中管理原则。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无论从基金的管理、事故的调查,还是医疗鉴定,由专门、统一的非盈利的机构管理是各国普遍遵循的原则。一般有三种管理模式:(1)职业伤害保险管理独立于其它社会保险制度,基金独立管理使用;(2)基金独立,但在行政管理、政策制定同属一个社会保险管理机构;(3)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在社会保险制度之中。

2.简述社会救助的特点。

答:社会救助法以实现社会公平为基础

社会救助法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实现社会公平为价值基础。社会救助基于国家财政向社会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生活需要,既不是强调国家公权对公民权利的干预,也不是规范公民、意思自治。社会救助法律制度规范国家调节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承担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扶助责任和义务,保证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适度平衡,一定程度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救助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

现代社会,获得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在其中负有严格的责任。有关社会救助的权力的实施和权利的实现及其救济不仅是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而且是严格的程序和过程。因此,社会救助法不仅是规范社会救助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还必须规定主体资格,救助程序,权利义务实现方式等。

3.简述社会保障的机构设置。 答:1.决策协调机构。这一层次的管理机构一般由政府权威机构担任,主要担当向立法机构提供依据,协助制定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并根据法律导向制定有关政策、制定发展规划,以及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预算的审议。同时,还负有对社会保障各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协调的重任。

2.业务执行机构。这一层次的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体制模式,由政府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担任。它实际是执行国家社会保障方针、政策的综合职能部门,通常要接受中央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并且负责执行政策法规、落实实施方案,以及具体经办社会保障各项目费用的征集、核算和发放工作。

3.资金运作机构。这一层次的管理机构可以由社会保障基金独立运作,也可以委托专设的基金公司。它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统一运作和保值增值,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需求。它与业务执行机构关系密切但同时处于平行关系,根据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发展需要,可分别设置从中央到地方的资金运作机构。

4.监察监督机构。这一层次的管理机构应由中央或者地方政府领导下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担当,主要行使对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社会保障各项目基金的收支、营运和管理的监督权。监察监督机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政府部门负责人、社会贤达人士、公众代表和专家。此外,监察监督机构还上连立法机构的法律监察,下通广大民众的社会监督,通过包括审计在内的多种途径,使得社会保障工作在国家既定方针政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4.简述社会保险基金的特征。

答: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人口老龄化的问题,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养老保障改革,确立了新的养老体系框架。但是,中国养老体系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我国社会保障重要财力储备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创新与发展。

三、综合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论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内容。

答:

1、在制度模式上,实行了“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

2、在筹资机制上,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办法。

3、在缴费标准上,实行了弹性缴费标准,在达到最低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允许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承受能力多缴费。

4、在缴费方式上,可灵活选择季缴、半年缴、年缴等。

5、在待遇发放上,实行普惠制补贴,即对试点开始时年满的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在取得保险资格后。每人每月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1:1:1的比例发放基础养老金30元。

6、在缴费年限上,建立约束机制,对45周岁以下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自试点开始,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且逐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达60周岁才可以享受政府的基础养老金。

7、在基金管理上,实行纳入财政社会保障专户的办法,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预决算。

8、在激励机制上,参保农民缴费每满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一个百分点。

9、在经费保障机制上,建立了服务人群与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按参保对象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基层经办人员不足和经办机构经费短缺问题。

2、论述社会福利的特征和作用。

答:社会福利基金的特征 社会福利基金是依据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和筹集的,其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是社会福利的权利与义务的非对等性

社会福利基金的资金主要由国家和单位提供,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享受各项福利待遇无须实现尽义务,即权利和责任没有直接的关系。

二是社会福利基金作用的对象具有普惠性

社会福利基金是国家或社会向全体社会成员单向提供的,强调人人有份的普惠性。但是,由于国家社会福利政策都有明确的政策趋向,项目是为特殊群体提供的,主要是给那些特殊的对象给予照顾和保护。在特殊群体中,各个对象享受福利待遇的机会是平等的,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平等。

三是享受社会福利基金待遇的标准是一致的

社会福利基金追求与所有同类对象给予享受一致的标准,即无论“贫富贵贱”都是一个待遇标准。[

社会福利基金的作用

社会福利基金的作用在于为社会弱势群体和有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带有福利性质的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提供的收入保障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提供低费用或免费的福利待遇,另一种是提供现金补贴。国家举办福利院为特定的人群提供生活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

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调查报告

5社会保障制度

盐城市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制度复习题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