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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介词[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1 20:55: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古代汉语介词

介词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词类,它在句中的作用仍带有动词性质的痕迹。例如:“通过”。(1)游行队伍通过了**。(2)通过学习文件,我对“三个代表”思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介词能带宾语,但是不能单独进入句子结构,更不能充当谓语。它同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组成介宾结构,用在动词或主谓结构的前面作状语,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作补语,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工具、方式、原因、目的、对象等。

总的来看,介词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在古今汉语中是基本相同的,不过,古代汉语介词结构还是有自己的一些语法特点。

1.古代汉语介词宾语同现代汉语一样通常放在介词的后边,但是少数介词,主要是“以”的宾语因为表达的需要而放在介词的前边。例如:

(1)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左传·僖公四年》 (2)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 《史记·项羽东纪》

例(1)是“以方城为城,以汉水为池”的意思;例(2)是“以一当十”的意思。

还有一些代词与介词组合的固定结构,如“是以”、“所以”、“所从”“所自”、“所由”、“所与”等 ,也是宾语前置的介宾结构。

2.现代汉语中介词的宾语是不能省略的,古代汉语中“以、为、与、从”等介词的宾语有时可以省略,“于”的宾语不能。例如: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收责于薛乎? 《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3.在语法功能上,古代汉语由“因、为、与、从”等组成的介词结构一般作状语,与现代汉语相同,但“于”字介宾结构除了表示对于、关于的意义要作状语以外,其余(如表处所、时间)则多作补语;而“以”字在介宾结构中表工具,方式的既可作状语,也可作补语。这些方面,现代汉语一般是用状语来表达。此外,现代汉语 的介宾结构还可以作定语(与群众的联系),古代汉语则不能。例如:

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髪 《荀子·劝学》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同上)

我们认为介词的范围应该从严,只有动作意义已经虚化,不单独作谓语,或者作谓语时同作介词时意义又明显区别的词才能算作介词。因此,古代汉语介词只有“于(於,乎)、以、因、由、为、自、从、与、及”等十几个。

下面对“于(於,乎),以、因、为、与”等较复杂而特殊的用法做一些介绍。

一、于(於,乎)

“于”和“於”原来都是动词。二字上古读音不同,但作为介词用法相同,其差别主要在于不同历史时期和作者用字不同:甲骨文中只用“于”不用“於”,先秦一些古籍如《左传》、《荀子》等“于”、“於”并用,战国以后古书则多写作“於”。汉字简化后,“於”又简化为“于”。

“乎”字的上古音与“于”相近,除常作为语气词外,还常作介词用,用法基本和“于”一致。 “于”的用法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用法是表示处所和时间。例如: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越王句践棲於会稽之上。 《国语·句践灭吴》

这 种表示处所和时间的“于”,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介词“在”、“到”、“从”等。除“乎”字外,现代汉语书面语还一直沿用,如“写于北京”、“成立于一九四九年”。但在古代汉语里,表示处所的“于”字有时可以不出现,该处所名词直接用在谓语动词或动宾词组之后作补语,这体现了古今汉语的差别。例如: 吾闻秦军围趙王钜鹿。 《史记·项羽本纪》 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 《史记·西门豹治邺》 两句应为“于钜鹿”“于河中”

第二种用法是介绍涉及的对象。例如:

先民有言:“询于刍荛。”言博问也。 《荀子·大略》 刍荛(打柴的人)是询问的对象。

这种用法除“乎”字外,也常见于现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如“献身于革命事业”、“有利于各国人民”。

第三种用法是表示比较。例如:

青,取之於蓝而青於蓝;冰,水为之而寒於水。 《荀子·劝学》

这 种表示比较的用法在古书中一般只用“於”和“乎”,很少用“于”。由于表示比较,一般只放在形容词谓语的后面,它的意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比”。但在句中的位置不一样,“比”和它的宾语要放在形容词谓语的前面作状语。“寒於水”,如果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比水寒”。“於”的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书面语言中有时 也使用,例如:“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第四种用法是表示被动。(见被动表示法一节)

二、以

“以”字原是动词,义同“用”,虚化为介词。介词“以”的用法最常见的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用法是表示动作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借,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用”或“拿”。“以”的宾语所表示的事物,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比较抽象的。例如:

寿毕,请以剑舞。 《史记·项羽本纪》

蛇出於其下,以肱击之。 《左传·鞍之战》

“以剑”“以肱”均表示动作的工具或凭借。

第二种用法是表示凭着某种资格、身份或地位。例如:

至其时,西门豹往会之河上,……以人民往观之者三二千人。 《史记·西门豹治邺》

项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史记·项羽本纪》 “以八千人”是率领八千人的意思。

第三种用法是表示原因,相当于“因”、“因为”、“由于”。例如:

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战国策·魏策》第四种用法是表示时间,相当于“于”、“在”。例如: 赏以春夏,刑以秋冬。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文(指田文,即孟尝君)以五月五日生。 《史记·孟尝君列传》

“以” 字的用法还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它在句中的位置。“以”可以用在谓语动词之前,也可以用在谓语动词之后,上边举的《荀子·劝学》“以羽为巢,而编之以髪” 一例,两个“以”字的位置就不同。但在表示时间时,就只能放在谓语动词之前。二是它的宾语的位置。为了强调“以”的宾语,可以把这个宾语放到“以”的前 面。例如:

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 《左传·齐恒公伐楚》

一以当十。 《史记·项羽本纪》

“无以(亡以)”是一个凝固结构,“以”字后面也不带宾语。“无以”是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的意思。例如:

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荀子·劝学》

河曲智叟亡以应。 《列子·汤问》

三、为

介词“为” 经常和它后面的宾语一起放在谓语动词前面作状语,表示对象、目的、原因等关系。例如: 于是为长安君约车百乘,质于齐。 《战国策·触龙说趙太后》

苦为河伯娶妇,以故贫。 《史记·西门豹治邺》

介词“为”后面的宾语,有时也可以省略。例如:

禹之时,十年九涝,而水弗为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加损。 《庄子·秋水》 两句中“为”后的宾语均省略。

四、因

“因”的本义是茵蓆(坐垫),名词。引申为依靠、凭借的意思,动词。介词“因”即由动词“因”虚化而来,由它组成的介宾结构充当句子的状语,主要是下列两种用法:

1、表示动作行为的条件、依据或中介,有“凭着……”、“趁着……”、“通过……”之类的意思的。例如: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 晁错《论贵粟疏》

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 《史记·商君列传》 商鞅因景监见,赵良寒心。 司马迁《报任安书》

2、表示动作作为的原因或理由,有“因为……”、“由于……”之类的意思。这种用法大约在秦汉之后才出现。例如:

因前使绝国功,封骞博望侯。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家世得为秦将。 《史记·蒙恬列传》 五、与

“与”原来也是动词,基本意义是 给予、帮助、参与,由此虚化为介词。主要用法有三种:

1、引进动作的服务对象,可译为“为”、“替”、“给”。例如: 陈涉少时,尝与人傭耕。 《史记·陈涉世家》 汉王与义帝发丧。 《汉书·高帝纪》

2、引进动作行为的参与者,可译为“跟”、“同”。例如: 执其手而与之谋。 《国语·越王句践栖会稽》 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 《史记·留侯世家》

3、进比较的对象,可译为“跟”或“跟……相比”。例如: 受时与治国同,而殃祸与治世异 《荀子·天论》 吾与徐公孰美? 《战国策·齐策》

古代汉语 介词、连词 用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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