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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

发布时间:2020-03-03 04:10: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农民增收的障碍解析

关键词: 农民增收 小康社会 农业产业化 合作组织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性因素。其中,农民增收始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除初期农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1979年-198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15.18%,高于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个百分点外,以后城乡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1986年-199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速3.62%,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5个百分点,98年-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速为3.58%,两者差距扩大到了3.39个百分点,农民收入水平低,提高速度慢,直接影响了对农业的投入,迟滞整个农村社会的发展,进而成为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

党的十六大从根本上确立了农民增收全局性的战略地位,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十六届三中全会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高度来推进涉及“三农”问题的各项改革。由此可见,扭转农民收入增速下滑,确保农民收入进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快车道,是我们党和政府一直非常关注的重大问题。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指出农民收入问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文件要求全党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一、农民收入增速下降的原因

(一)体制的制约

1、农村上层建筑的不合理性成为农民增收的巨大障碍 基层政府冗员多,农民负担重,是中国“三农”问题中的突出问题。基层政府因人设机构,“对口”设机构,加上级政府下派与分流人员,致使近年来干部职数不断膨胀。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县、乡两级政权财供人口达到3000多万人,村级干部需要由村民负担的全国有730万人,实际供养经费6000多亿元,由农民负担的有2000亿左右。正如温家宝总理在记者见面会上所指出的那样,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因机构臃肿给农民造成的负担占农民实际负担的40%左右。不仅如此,近年来许多基层政府耗费大量资金建设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是加重了农民负担。

2、城乡二元结构成为农民增收难以逾越的一个坎

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村人地矛盾更加突出。目前,我国人口已增加到13亿,人均耕地减少到约1.2亩,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确立的0.8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5亩的危险线。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困在有限的耕地上,导致农民劳动收益率下降,农村剩余劳动力急需要从农村转移出来。但是,严格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和歧视性用工制度以及种种不合理的收费,抑制了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的愿望,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工业经济也面临着减员增效的巨大压力,加上本身的资本积累能力有限,难以吸纳更多劳动力,城市本身下岗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与再就业压力增大,这就使得农村劳动力转移更加困难。

(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难以为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社会各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向农业经营者所提供的农业生产各个环节所需要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的总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但是作为农村社区内部向农民提供各类服务的主要承担者农民自治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建设明显滞后。不少地方尤其欠发达地区,村干老化、无人干的现象十分普通。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力下降幅度很大,就我市而言,好一点的村级财力只有2万多元,少的村不足1万元,加上转移支付仍不足以支付村、组干补贴。严重挫伤村两委成员及组干的工作积极性,农村基层组织不稳定因素增加,加上缺乏有效协调组织,“一事一议”难以实施,农业基本建设和村里的社会事业无人问津,不少村级组织实质上已经陷入瘫痪。与此相应农村传统的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功能丧失贻尽,在传统的合作组织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组织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已经完全背离了初建之宗旨。不再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它们中绝大多数已经异化为赢利性企业。不少地方供销社实质上已经分解成个体工商户,它们完全以自身的利益为准绳同农民打交道,逐渐演变为与农民博奕的市场主体,它们的服务宗旨荡然无存,逐利已成为其经营的根本目标。另一大合作组织由社员入股,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农村信用社早已脱变为“官办”金融机构,股份合作制名存实亡。在商业化经营的目标的影响下,同时也因为农户的贷款具有分散、量小、交易成本高、风险大等特点,信用社的支持重点偏移到民营企业或乡镇企业,甚至干脆转移出农村。20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各种途径转移出农村的资金每年有2000亿元左右。其次,农业产业化水平低下;农业产业化通常被称作“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它以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为“龙头”,根

3 据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关系。应当讲在初级农产品的供给处于总量阶段性过剩的形势下,这是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的主渠道,但是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这一经营模式的绩效没有很好的显现出来,反而问题非常突出。具体表现为:一是“龙头”企业难寻,欠发达地区尤甚,难以表现出带动效应。二是由于公司与农户并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市场信用关系,“订单农业”的履约率低。三是由于农民组织化的程度低,谈判的地位低下,公司在剩余价值的分割上往往占据主动,依旧是资本支配劳动,农民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三)农民素质偏低,影响了农民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最终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长。

人力资本理论明确提出:人力资本的积累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教育是使个人收入分配趋于平等的重要因素。教育投资作为人力资本投资,是增强农村社会发展的根本。但是现行教育费用制度造成农民受教育机会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在的农村教育体制设置,基本上仍然按照小学村办、初级中学乡办、完中县办的原则设立。由于基层政权财力有限,农村教育投资远落后于城市。据调查资料显示,普通小学的教育经费农村人均水平为519.16元,城填的人均水平为841.11元,初中生的教育经费农村人均水平为861.64元,城镇人均水平为1423.85元。义务教育水平差距尚且与此,更不用说农村继续教育了。不少县、乡在“双基”达标过程中负债累累,难以成为农村教育的投入主体,教育经费的不足导致农村各类教育水平难以提高,是造成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的根本原因。中国农村劳动力素质状况问卷调查显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达到54.9%,但文盲、半文盲劳动力仍占8.5%,接受过农业职业

4 教育的仅占农村总劳力的7.3%,接受过有关资格培训的人数仅占劳动力的5.7%。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直接影响到谋求就业的机会、取得收入的渠道。现在,随着城市

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对劳动力素质要求的越来越高,不少原本在城市打工的低素质劳动力不得不重新返回农村,失去了取得工资性收入的机会,导使非农收入减入,农民收入的提高受到直接影响。

农民增收问题,就实质而言是二个方面:一是减负;二是农业收入和非农经营收入增长。因此要彻底解决农民收入增长问题,我们必须减法、加法一起干,建立和完善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二、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

(一)切实做到精简机构与层次减轻农民负担

我国目前政权有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可以说层次太多,而且均对口设置机构,机构与人员膨胀严重。从1998年开始,中国开展了乡镇撤并精简机构工作,到2003年底,五年撤并了7400多个乡镇,乡镇总数由撤并前的46400多个减少到39000多个。现在不少地方也正在进行撤村并村工作。随着农业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不少以农业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乡镇,将逐步失去相应财力保障。因此,新一轮的行政管理体制必须要有大动作,以适应农村发展的新要求。可以考虑分几步走直至彻底减少政府层次。第一步,小村并大村,撤乡并镇。从水平层面彻底减少机构与人员。第二步,撤县建市撤销县级政权,把镇级政权改为派出机构,形成“3+1”行政格局。即政府层次分为中央、省、市三级,加上镇一级派出机构,从垂直层面减少机构与人员。同时重新界定和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好各级政府事权,并给予相配套的财权。从现行政权运行的机制来看,县、乡两级政权职能主要是贯彻和执行中央和上级

5 政府的方针政策,实质上是执行机构,执行机构重置只会增加行政成本,导致效率低下。农业税的停征将使不少县、乡(镇)政府的行政事务大为减少,人员将更加富余。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3+1”的行政体制不仅可行,而且很有必要。而且这样变革对发展小城镇建设,推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最终打破超稳定的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具有积极意义。

(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1、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

现行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的发挥主要是依靠乡、镇党委领导下的党、政、经基层政权的组织体系,一个以农民为主,为农民服务的农村社区合作组织一直就没有建立起来,小农户与大市场矛盾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必须对传统合作组织进行改造,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制度变迁探寻农户以最低成本,最快捷方式,顺利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2、积极推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农业产业化实质上是一种集约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农业,它的核心是把传统农业中相互分离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连接起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农业产业化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力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农户找到了龙头企业就等于找到了市场。可以有效避免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同时也可以顺利实现农产品与市场对接,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矛盾。因此,各级政府要不遗余力地加强对龙头企业的创业扶持与服务,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较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同时也要加

6 强引导与监督帮助农民与之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三)努力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增加非农经营收入

目前,农村中有5亿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达2亿多。2002年底与1996年相比,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中,非农经营收入比重已从29.26%提升到51.7%成为农民收入增长最大的亮点,而支撑农民非农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外出务工。因此,如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开辟“绿色”通道,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的移动是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用。在二00四年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中,中央为破除农民工进城的体制性障碍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无疑极大激发了广大农民进城务工的热忱。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科技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双增的态势不可避免。城镇就业压力的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构成障碍。目前,进城务工的1亿多农民中,农民身份并没有变化,大多数人不能也不愿意摆脱原先赖以生存的土地,使已经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处于不稳定的就业状态,难以完成形式和本质都兼备的就业领域转移。因此必须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同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定农民退出农村的决心。积极推动小城镇建设,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落实一号文件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的各项措施,增强转移劳动力资本积累能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有效的转移。

(四)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民的竞争力

目前农民素质的偏低的状况,已经成为制约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7 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增收的关键性因素,农民收入低又进一步影响到农民家庭对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和教育消费。使他们的新生代在掌握知识和技能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农村教育体制变革势在必行。首先,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实行资源重组,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其次,改革农村教育费用制度,严格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同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投入主体由县、乡(镇)政府向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转换。以彻底改变农村中小学学生人数比例与费用比例的巨大反差;第三,加强农民继续教育和科技培训力量。利用农村教育制度改革的整合资源,创办农民培训学校或农民夜校,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多渠道的办学模式和灵活多变的教育方式,切实提高农民的素质。

参考文献:

《十六大报告》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 二OO四年“中央一号文件” “人民网”的有关数据资料

安庆市委党校讲师

钱晓春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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