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1年乡(镇)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
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促进经济发展,对全县各乡镇(场)党政领导2011年度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全县乡镇(场)。
二、检查考核的内容这次检查考核内容包括:科学决策、示范推广、科技培训、科技服务体系、科技绩效等方面。在具体指标的界定和评分上,按《党政主要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执行。
三、检查考核的实施步骤
本次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我总结。各乡镇(场)党政“一把手”对照《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对2011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写党政“一把手”和班子考核表。考核材料应简明扼要、有重点地精选整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提供的资料和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
第二阶段:组织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个别谈话、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情况,力求客观公正地对党政“一把手”领导科技工作情况作出评价。
第三阶段:反馈与整改。考核组在全部完成乡镇(场)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并结合20011年度全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情况,统一对党政“一把手”作出最后评定。评定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结果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反馈给个人,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党政“一把手”根据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和反馈的结果,进行认真的整改。整改措施报科技局备案。
三、考核的时间
201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考核组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考核组由县委组织部、科技局、农办牵头,抽调有关部门的干部组成。
科技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