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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0:56:2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的通知

(肥教字[2009]97号)

各完全中学、县直校园、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204号)精神,现就我县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1、今年中小学(幼儿园)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标准,仍按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精神执行。

2、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评审标准按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按县教育主要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3、根据市教人[2009]204号和肥教字[2006]108号文件规定,在县城工作属支教对象的中小学教师,今年申报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必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须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实证材料),或有1年以上的支教经历(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2年以上的支教经历)且支教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上。少数确因工作需要未被批准参加支教的教师,今年如要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对其作出明确的支教工作安排,在聘任职务前完成支教工作。

4、面试考核是教师职务资格评审“考评结合”中一个重要环节。凡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教学大赛获奖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免于面试考核,其面试成绩按下列方式呈现:省级一等奖按优秀等级中限呈现分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的按优秀等级下限呈现分数;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的按良好等级中限呈现分数;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的按良好等级下限呈现分数。申请免于面试考核的人员,需填写《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免于教学业务能力考核申请表》(附件4),提供相关实证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确认。

二、有关问题说明

1、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各级教师职务资格人员,必须参加《知识产权》科目考试合格,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近5年继续教育必须达到360学时;申报初级职务的,在一个基本任期内,平均每年必须完成72学时继续教育任务。

2、计算机模块。城关地区中学、县级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要取得5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人员要取得4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人员在申报时要提供《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3、普通话水平。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人员,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有关年限计算。申报各级教师职务所需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年限及年龄等一律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对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只评资格,不再聘任,也不享受有关待遇。

5、申报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评审的人员,必须提供任期内已发表的论文1篇或手写论文2篇,上一学年度的教师备课手册和教研工作手册各2本。

6、在县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进行人事代理的民办学校聘用人员,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专业经历及申报材料等,比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中心学校辖区内的小学、幼儿园以中心学校为单位)要以校为单位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或职评工作负责人、中层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组成,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中专任教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并确定专人具体操作。

2、严格审核把关。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履行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职责,按照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对职评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每学期教学计划制定及完成情况、每学期听课评课情况等要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填写《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附件5),确保职称评审材料真实、齐全且手续完备。

3、加大监督力度。各学校在开展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要切实树立诚实守信的师德风范,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职称评审材料要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反映的人和事,学校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要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发现单位或个人在申报评审材料时有欺骗、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外,同时还要追究审核人的责任。

4、证件要求。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5、材料申报。中心学校及辖区内的小学、幼儿园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完中、县直校园、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申报。职评材料上报时,要按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中学初级、小学初级等类型将申报人员有关情况填入相应的《审核表》(见附件

6、7),并用Excel表格录入,校对无误后复制到U盘一并上报。

6、时间安排。我县职评工作时间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职评材料报送于7月22日完成,各学校的报送时间见附表2;笔试、面试时间为8月2日-8日;材料评审时间为8月21日-8月25日。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是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真正使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在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促进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OO九年七月五日

抄送: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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