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安全生产
总结评先工作的通知
矿属各部室、各队组: 今年以来,潞阳祥升煤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狠抓本矿安全生产,坚持创新与执行,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为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提升2013年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我矿将组织评先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先项目及名额
(一)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者 全矿拟评4个。
1、在矿井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
安全生产模范单位
全矿拟评3个,本矿部室、队组拟评2个,施工队组拟评1个。
1、无轻伤以上事故,无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2、每月基层队组绩效考核排名在前三名的队组;
3、全年无顶板、运输、机电、通风、防治水事故;
4、本单位无严重“三违”;
5、“三个百分之百”、“三个全覆盖”全面达标。
(三)
模范单位
全矿拟评3个,本矿部室、队组拟评2个,施工队组拟评1个。
1、能认真完成生产作业计划安排的各项内容;
2、每月基层队组绩效考核排名在前三名的队组;
3、业务工作能超前考虑、超前安排、工作具有前瞻性;
4、工作执行力强,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全矿拟评6个,本矿部室、队组拟评4个,施工队组拟评2个。
1、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无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2、每月基层队组绩效考核排名在前三名的队组;
3、全年无严重顶板、运输、机电、通风、防治水事故;
4、队组无严重“三违”;
5、“三个百分之百”、“三个全覆盖”全面达标。
(五)
先进单位
全矿拟评6个,本矿部室、队组拟评4个,施工队组拟评2个。
1、能较好地完成生产作业计划安排的各项内容;
2、每月基层队组绩效考核排名在前三名的队组;
3、能较好地提前安排布置好本单位的工作;
4、工作执行力较强,能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
安全生产模范
全矿拟评5个,在我矿的干部、职工中评比产生。
1、所在单位年度内无轻伤以上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一号文件规定;
2、本人无“三违”及违法乱纪现象;
3、高标准完成了“三走到、三必到”、下井、跟班、反“三违”、查隐患、查“三个百分之百”、“三个全覆盖”等各项指标;
4、工作作风严、细、实,未受过处分的;
5、工作积极主动,能够主动查处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
6、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安全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在安全生产实际和各项安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
(七)
劳动模范
全矿拟评5个,在我矿的干部、职工中评比产生。
1、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矿井安全生产中处处起带头作用;
2、本人无“三违”及违法乱纪现象;
3、能超前考虑自己的工作,工作执行力强;
4、工作作风严、细、实,能认真执行下井标准;
5、工作积极主动,能够主动查处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
6、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安全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在安全生产实际和各项安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
(八)
安全生产标兵
全矿拟评8个,在我矿的干部、职工中评比产生。
1、所在单位年度内无轻伤以上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一号文件规定;
2、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各类隐患,合格完成“三走到、三必到”、下井、跟班、反“三违”、查隐患、查“三个百分之百”、“三个全覆盖”等各项指标;
3、所在单位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4、本人无“三违”和违法乱纪现象;
5、能够主动查处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九)
矿山标兵
全矿拟评8个,在我矿的干部、职工中评比产生。
1、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在矿井安全生产中起带头作用;
2、本人无“三违”及违法乱纪现象;
3、能较好地超前考虑自己的工作,工作执行力较强;
4、工作作风严、细、实,能认真执行下井标准;
5、工作积极主动,能够主动查处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
6、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安全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在安全生产实际和各项安全活动中表现较好的干部、职工。
(十)
安全监管先进工作者
全矿拟评6个,在我矿的干部、职工中评比产生。
1、所在单位年度内无轻伤以上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一号文件规定;
2、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各类隐患,完成“三走到、三必到”、下井、跟班、反“三违”、查隐患、查“三个百分之百”、“三个全覆盖”等各项指标;
3、所在单位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
4、本人无“三违”和违法乱纪现象;
5、能够主动查处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十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能遵守本矿各项管理制度,无旷工、无迟到、无早退、无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能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2、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高的安全素质,按本岗位作业标准作业,本人无“三违”行为;
3、主动查出“三违”、隐患,避免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的发生,主
动执行互联保制度,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4、能自觉完成部室、队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在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帮教、安全社区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6、本人无“三违”和违法乱纪现象;
7、安全意识强、安全责任高,“三个百分之百”、“三个全覆盖”在规定时间内达标;
8、申报先进个人的填写至表格,并已表格形式上报。 评选名额:
按年末在册职工人数的10%。
二、申报要求
各部室部长及各队组队长要高度重视评比工作,真正把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的好干部、好职工选拨出来,作为我矿全体职工榜样学习。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者、安全生产模范单位、模范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安全生产模范、劳动模范、安全生产标兵、矿山标兵、安全监管先进工作者必须有申报材料(不少于500字),材料要求实事求是,并突出评先集体或个人的亮点。
申报名单及材料必须于12月25日下午18点前报送安监部(需附电子版,并由分管矿领导签字认可),逾期未报的,取消申报名额。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