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实现博乐市经济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车辆驾驶员管理方面
1、对群众办理注册摩托车牌证业务,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办结。
2、大队车辆管理所推行轮流下乡为农民集中办理各项摩托车业务,积极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进一步方便群众。
3、车管所实行“一窗式”服务,所有窗口均可受理业务,让群众在一个窗口一次办完手续。
4、办理市区临时通行证经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5、负责人:沈正芬电话:1880909555
5二、事故处理方面
1、推行事故处理三级负责制。即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要有大队长(教导员)、分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参加,由事故处理民警制作案卷,分管大队长参加整个过程并审核把关。最后进行集体责任认定,确保事故处理公开、公平、公正。
2、对重点企业、招商引资单位从事生产运输车辆发生事故的,在不影响事故认定和处理的前提下,尽量实行快速处理,缩短事故车辆暂扣时间。
3、负责人:曾杰电话:18997766569
三、交通秩序管理方面
1、对十种规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对危及道路公共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理。
2、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严格、公正、规范、理性执法,热情、平和、文明、高效服务,免费为群众查询各项业务和违法情况。
3、执法执勤中做到着装规范、语言礼貌、举止文明,不带情绪执法;遇有求助、求援,及时提供帮助服务。
4、市区中队负责人:热哈提电话:18997766579
5、机动中队负责人:巴哈提亚尔电话:1367997255
5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研究道路安全形势,提出对策。
2、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检查处理辖区驾驶人及外地驾驶人在本辖区的交通违法行为。
3、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及调解辖区群众、驾驶人及外地群众、驾驶人在本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
4、科学落实勤务制度,上路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负责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学员考试及驾驶人审验。负责摩托车牌证、驾驶人牌证的核发和管理。
6、开展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7、组织实施交通警卫工作,完成各级警卫任务。
8、完成上级机关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9、接受公民报警、求助,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