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完成学校下达的不同层次的教学任务,提高我校各系部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实用性人才,教学督导室须认真完成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和遵守有关工作制度。
第一条:工作性质和地位
教学督导室在校长领导下,独立或协助各部系完成教学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反馈工作。
第二条:人员组成
设立教学督导组,督导组成员是由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及高度责任心的教师组成。
第三条:工作职责
1、指导、评估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指导教师提高授课水平。
2、监督、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沟通教师与学生之间信息。
3、监督、检查学生考试纪律等情况。
4、指导、了解实训课课程方案及抽查实训教学情况,提高实训课教学效果。
5、指导和督促各部系112工程建设。
《督导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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