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机械工程学院
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为有效控制和稳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加强对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2004年8月31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教学督导组。
成员如下:
组长:马文举
副组长:钱克农
成员:
丁小全樊静波夏广军佘永卫王春秀虎恩典李明滨安培文段建中
机械工程学院
二00四年八月
附件二:
机械工程学院
教学督导组工作章程
一.总则
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富有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的德高望重的老教师以及资深教师构成。
教学督导组是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学院的安排下独立工作,对教学质量的控制和稳步提高负责。
对任课教师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
二.责和权限
1.有权向任课教师索取、查询或询问涉及教学质量评价的有关教学资料。
2.有权根据工作计划或需要以适当的形式召集有关教师,集体或单独反馈教学质量评
价结果,改进意见及建议,并评价后效。记录有关工作及结果须在案。
3.有权就教学质量问题向学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解决方案。
4.有权检查、督促全体教师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对工作质量提出意见。
5.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评价工作。
6.负责统计汇总相关评价结果,每学期公布一次。将评价结果交办公室备案存档,作
为考核与分配的依据之一。
7.负责执行教学质量评价纪律,有权根据发生的事件扣除相应责任人相应的工作积
分。
8.不定期地召开教学督导组工作会议,研究工作。
9.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以控制与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的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并以《教学督导简报》的形式通告全院。
10.每学年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就控制与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11.须完整保存有关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所有原始材料,所有工作须以适当形式记录在
案。
三.工作纪律
1.不得私下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人的评价结果。
2.不得以任何原因私自改动原始评价信息。
四.其他
督导组成员负有党政职务的,不再计算工作量。
不负有党政职务的,减除一般教师标准听课任务后,每次计1课时工作量。 组长和副组长每学期酌情另计工作量。
机械工程学院
二00四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