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国资委干〔2014〕25号
宜昌市国资委关于调整
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通知
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
免去卢玲、周蕾同志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黄兆波同志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免去梅波、李春莲同志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宜昌市国资委
2014年5月1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国资委办公室2014年5月19日印发
《宜市国资委干〔〕2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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