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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国资委干〔〕25号

发布时间:2020-03-02 05:42: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宜市国资委干〔2014〕25号

宜昌市国资委关于调整

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通知

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

免去卢玲、周蕾同志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黄兆波同志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免去梅波、李春莲同志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宜昌市国资委

2014年5月1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国资委办公室2014年5月19日印发

国资委

国资委

剑委25号

剑委25号

佛山国资委

国资委工作总结

省政府国资委

湖南国资委

国资委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国资委)

宜市国资委干〔〕25号
《宜市国资委干〔〕2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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