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面完成选民登记工作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系统把选民登记作为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截止12月26日,已完成选民登记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县直各系统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选民登记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调动选民参选积极性,主动到选民登记站登记;二是制定选民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三是从政治责任心强、熟悉选民情况、热心选举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选民中确定登记工作人员;四是培训选民登记工作人员,组织他们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选民登记的业务知识等内容。
二、调查摸底,提前准备。在正式开展选民登记之前,选民登记工作人员就开始对选区的人口总数、年满18周岁公民人数、恢复政治权利和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情况、不能行使选举权利人员情况、外出选民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为正式开展选民登记做好准备。
三、选民登记,严格把关。选民登记开始后,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分别采取设立选民登记站、上门登记、电话登记等方式,对全县符合选民条件的进行了逐一登记。登记时,工作人员严格核实年龄,认真询问、了解有无痴、呆、傻和
精神病,是否被暂停行使选举权,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确保不错登;对外出人员,想方设法联系,了解其在外居住地是否登记,防止重登或漏登。经统计,18周岁以上人口409817人,其中登记选民408639人,占99.71%;无法行使选举权的362人,暂不登记的816人。
四、选民名单,及时张榜。《选举法》规定,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20日以前张榜公布。12月26日,39个乡镇、7个县直系统分选区或选民小组将选民名单按照全县统一的法定张榜时间进行了张榜公布。
五、继续做好后续工作,认真填发选民证。选民登记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对选民登记情况进一步核实,杜绝错登、漏登或重登,保证选民充分行使其政治权利。从28日起,各乡镇、县直各系统已开始填发选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