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人员出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后勤人员的劳动组织纪律管理,推行科技与人工相结合的记录方法,从而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序、稳健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纹录入管理办法:
1、录入时间:早上7点出50分钟以前,下午5点钟后。
2、不能在规定时间到位录指纹的人员,须提前向办公室报明原因,由办公室进行手工录入。否则,造成考勤有误,责任自负。
3、当班晚上的考勤,在当天下午录指纹时,向考勤人员说明,不说明的人员,当天晚上不记出勤。
4、凡不请假而离矿的人员,一律作旷工处理。
二、井口:
1、井下工作人员,在出入井时,实行刷卡管理。入井刷卡后20分钟内必须入井,否则不按刷卡时间记入井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2、入井工作人员,必须走人行井(检查工作时间除外),监控调不到的(除设备故障外),视为未入井。
3、检查工作的人员,在单面出入井时,需向检身员说明,进行实情记录。
以上条款,请认真大家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大竹县柏林镇一六一煤矿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后勤人员出勤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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