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标准化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化,参照区公路局相关规定,现制定我市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养护公示牌标准如下:
一、桥梁管理养护公示牌版面规格为800mm×600mm;
二、公示牌底板应使用厚度为1.0mm的不锈钢板或度锌板制作,正面画面应使用彩色喷绘(户外写真),贴实于底板上;
三、公示牌应采用单立柱形式,立柱采用φ60mm不锈钢,公示牌底边离地不得小于1800mm,基坑长×宽不得小于50mm×50mm,深不得小于60mm;
四、公示牌应与路线平行埋置于所管养桥梁两端右侧5m内,同时距离路基边缘不超过2m。
五、所有县、乡道在养中桥及以上桥梁均需树立养护公示牌,其中县道桥梁管养单位为县(区)交通(运输)局,监督单位为市公路管理处;乡道桥梁管养单位为桥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监督单位为县(区)交通(运输)局。
六、设置桥梁管理养护公示牌工作须在11月底前完成。 附图:1.桥梁管理养护公示牌正面大样图
2.桥梁管理养护公示牌面尺寸图
《桥梁管理养护公示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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