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等,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重要意义
1、市纪委委员经市党代会选举产生,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同时分布广泛,具有一定的全局性和重点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力量,担负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在反腐倡廉新形势下,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发挥市纪委委员的作用,对于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八大工程”,意义十分重大。
2、《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明确市纪委委员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党内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市纪委委员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主动运用监督手段,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督,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 — 1 —
通;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全局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把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
3、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市纪委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新的平台、创造新的条件,对于市纪委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推进全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促使各项工作更加紧贴实际、更加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4、明确市纪委委员职责,进一步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既增强市纪委委员的政治责任感,也使市纪委能够更加有效地整合反腐倡廉工作力量,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全市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积极履行市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5、认真学习宣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决议决定。
6、注重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按时参加市纪委全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正确行使委员权力。
7、根据市纪委常委会工作部署,了解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行使权力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8、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9、协助配合市纪委对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重要案件的查处。
10、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对市纪委和市纪委派驻机构及其干部的问题,可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市委、市纪委反映,对市纪委委员、常委的意见可以向上级党委、纪委反映。
1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市纪委统筹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承担市纪委调研课题,向市纪委提出建设性意见。
12、参与市纪委和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度和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咨询工作。
13、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向市纪委提出关于纪检监察干部使用的意见建议。
14、承担市纪委常委会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正确行使市纪委委员权利义务
15、参加市纪委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阅读有关文件、通报和《纪检监察信息》等,了解市纪委关于重点工作的部署。
16、因工作需要,根据市纪委常委会授权,可查阅有关部门、单位的文件和资料,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17、对市纪委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18、了解所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19、参加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纪检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
20、有权直接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反映问题,约谈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
21、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秘密。
22、增强委员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和工作研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市纪委委员工作制度
23、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凡涉及反腐倡廉建设全局性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纪检监察机关重要人事安排等,市纪委常委会注意听取市纪委委员的意见建议,促进科学决
策、民主决策。
24、重大活动参与制度。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市纪委常委会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等,及时向市纪委委员通报。市纪委负责组织市纪委委员参加全市反腐倡廉重大活动,市纪委委员可根据各自职能优势,参与市纪委全局性或专题工作调研。
25、巡查制度。针对各地、各部门和相关领域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部署下,组织市纪委委员开展专项巡查。
26、询问、质询制度。市纪委委员对全市及各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人事、重大项目等开展询问和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
27、工作联系制度。市纪委常委坚持与委员的密切联系,实行双向沟通,听取委员的工作汇报、意见建议。市纪委委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性质确定联系点,配合市纪委常委做好调研指导工作。
28、意见建议办理制度。市纪委委员署名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由市纪委分管领导牵头办理,需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由市纪委分管领导提出。承办部门收到市纪委委员提出意见或建议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向本人反馈,同时报市纪委干部室备案。
29、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市纪委委员学习政治理论、
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学习经验体会。
30、绩效考核制度。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每年以适当的方式对市纪委委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五、注重加强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组织协调
31、市纪委委员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市纪委委员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市纪委委员的监督,注意听取市纪委委员意见、建议,着力创造市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良好环境。
32、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明确自身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责任,主动接受、认真配合市纪委委员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工作,听取相关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33、市纪委设立纪委委员活动协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具体负责委员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和年度活动方案的制定,保证委员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