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济宁任城区严把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四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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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来源:济宁市渔业局编辑:李明月浏览:4
为全面落实《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和《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保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任城区水产局在发放养殖证过程中,对每一处养殖水域认真核对、勘察、记录,严把“四道关”,抓好各项工作。
一是严把材料申报关。对每一块养殖水域,都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养殖水域使用证申请表、审核表、养殖水域承包合同、养殖水域经营者第二代身份证等材料。
二是严把养殖水域面积、四至范围关。通过现场勘察、GPS实地测量,确保每一块申办养殖证的水域位置准确、面积准确、四至范围准确。
三是严把调查关。工作人员与镇(街道)水产站人员一起到所在地与周边群众交谈,与村委会干部核对,做到经营者身份明确、承包期合理。
四是严把发证公示关。对每一块养殖水域,在发放养殖水域使用证前,都在任城区水产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只有在公示期内没有他人提出权属异议的养殖水域才可以发放养殖证。
截至目前,任城区共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14本,核发养殖面积3200余亩,发证率达到80%。
《养殖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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