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工商字„2012‟03号
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
工 作 计 划
各股(室)所: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长治市工商局关于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沁县工商局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对于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证食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及时了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依法查处经营者违法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二、抽样检验重点
重点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等场所。
重点品种:
(一)以消费者反映比较多,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以及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如乳制品、肉制品、月饼、粽子、糕点、白酒、葡萄酒、食用植物油、蜂蜜、膨化油炸食品、蜜饯、果冻、酱油、食醋、调味料酒、食用油和饮料;
(二)市工商局年度抽检任务安排;
(三)地方政府年度抽检任务安排;
(四)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专项抽检
三、抽样检验的组织实施
(一)食品抽样检验
在完成市工商局抽检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本地特色食品、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食品和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当地政府下达的抽检任务,制定辖区抽检计划并组织开展实施。
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乳制品抽检经费的专项资金支持,认真组织辖区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重点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的抽检工作。
(二)食品快速检测
快速检测的内容主要依据检测仪器功能及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农药残留、硼砂、二氧化硫、甲醛等的检测。检测频率、检测数量按省工商局规定次数落实。如遇专项整治、案件查处等特殊需要,应随时安排快检,通过快检筛查出问题食品。
快速检测重点品种为面制品、肉制品、腐竹、饮料、乳制品、蜂蜜、蜜饯、食用油、调味品、豆制品、鲜肉、海产干货、酱腌菜、粉丝、大米、面粉、冷冻食品以及其他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食品。
四、抽样检验计划安排及任务分配
(一)在完成市工商局年度抽检任务和县食安办治理“餐桌污染”任务安排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以季度为单位,开展专项抽检。
第一季度:结合“元旦、春节”节日市场特点,开展流通环节年货、日常食品抽检。重点抽检乳制品、烘炒食品,检验项目为三聚氰胺、蛋白质、酸度、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等。
第二季度:结合“清明、端午”节日市场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展流通环节日用食品抽检。重点抽检饮料、糕饼面包,检验项目为蛋白质、可溶性固形物、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总砷、铅等。
第三季度:结合“中秋”节日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展月饼等日用食品抽检。重点抽检冷冻饮品、月饼、果冻,检验项目为总固形物、总糖、脂肪、总砷、铅、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安赛蜜、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计数等。
第四季度:结合“国庆节”的实际情况,开展酒类等日用食品抽检。重点抽检蜜饯、肉制品、豆制品,检验项目为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甲醇、铅、锰、总砷、铅、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吊白块、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五、几点要求
(一)依法组织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抽样检验工作程序和纪律开展工作,抽样检验不得收取经营者的检验费,抽样样品应按经营者标示价格购买并索取发票,要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对抽样检验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文书、表格、检测结果等要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二)严格抽样检验信息发布和审核程序。未经上级工商部门或当地食安办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检验检测结果信息。
(三)食品快速检测结果只用于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直接用作执法办案的证据。对经快速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工商2012年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工作计划
抄送:市工商局县政府办公室沁县工商局办公室2012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