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民政局低保股:
我们是信宜市重点优质对象的特困低保户。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凡是特困低保对象,地方低保股,要及时准确足额存入每个低保对象账户,可你股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每月的低保款都拖欠一个多月时间没有准时存入低保账户,特别是2011年7月以来拖欠低保款极端严重,2011年7月份的低保款9月9日才存和低保账户,而8月份的低保款至今还未存入低保账户。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社会求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31号)的要求。标准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2元,从当年1月份开始,逐月落实到位。同时广东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财政厅、监察厅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7月11日起至9月30日止共计发3个一次性价格上涨补贴,标准按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2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8元。你股迟至今天还未落实,这对全市低保对象切身利益的一个严重损害。请你们及时作出明确的答复,同时彻底改正拖欠全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款的不作为现象,否则,我们全市低保对象将会向上一级提出申诉。
信宜市全体低保对象2011年9月23号
《信宜市民政局低保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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