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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人发〔〕33号

发布时间:2020-03-01 17:33: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皖人发„2006‟33号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口计生委:

为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抓紧抓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指示,通过“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人事部、人口计生委决定于2006年联合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国人部„2006‟41号)精神,现将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市级(含)以下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市厅级(含)以上公务员和已经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此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共评选表彰先进集体200个,分配我省名额11个;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共评选表彰先进工作者55名,分配我省名额2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

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及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清正廉洁,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扎实;能够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氛围;

3、能够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

网络健全,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队伍;

4、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科学管理,党群、干群关系融洽,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程度高。

5、近两年未被列入“重点管理”或“重点帮助”单位,且在“十五”期间被列入“重点管理”或“重点帮助”单位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二)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精通本岗位业务和相关专业知识,注重观念和知识的更新;

2、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私奉贤,开拓创新,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在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 形势下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新途径;

4、专职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专职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不得评选推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适用情形的集体和个人。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人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产生,由基层单位评选推荐,逐级审核上报。

(二)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原则。各市应优先从所辖县、乡分别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若先进集体推荐上报市本级,应同时推荐上报1个县级(含)以下单位。

(三)评选推荐的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征求综合治理部门的意见(见附件4)。

(四)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走群众路线,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评选推荐的人选,其名单和主要事迹要在本单位或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3天。

(五)各级人事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推荐的对象严格考核,对所上报的事迹材料实地核实,并签署意见,实行考核责任制。

(六)推荐部门要认真填写《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2)和《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审批表可从中国人口网下载,须以打印方式填写,不得自行设计;事绩材料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填写好的表格经各级人事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06年5月31日前报送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

(七)省人事厅、省人口计生委将对上报的推荐集体和

个人在全省范围内公示7天,进一步征求意见。

四、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评选出 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人事厅、省人口计生委联合成 立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安徽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

联系人:徐雪晖杨慧巧

联系电话:0551-5119493

电子信箱:xuxh@ahpfpc.gov.cn

表格、名册模版可在中国人口网下载。

附件:

1、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

者安徽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4、奖励征求意见和公示结果表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安徽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金启建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成浩省人事厅副厅长

高俊文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许合省纪委驻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组长朱庆省人口计生委副巡视员

成员:李燕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调研员

倪建军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副调研员

熊弘炜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主任、纪检组

副组长

王俊宝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副主任

孔维鹏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副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朱庆(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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