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统计
1.为了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各系部应注意做好
7、8节课的教学检查和管理,由于
7、8节教师上课产生的教学管理人员加班补助根据实际发生可暂按一次1节课时量计入普通课一栏内(非教师系列按每次10元补助);
2.军班任课老师工作量计算注意问题:
1)军班任课老师周六日上课的按上述规定办理,计入工作量统计表的普通课时栏内;周六日无课的教师执行校内作息时间安排休息日,工作量正常计算。
2)此前相关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之处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本月补考工作量按实际发生统计,出题按每份试卷2课时计入普通课,监考按每次2课时计入普通课,辅导答疑由各系部自行统计(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节)计入辅导栏内;补考判卷工作量由各系部统计后报教务处统一做支付单,具体参见附件2。
4.本月起暂用新模板(见附件3),并请各系部每月将工作量统计表及其他有关工作量表格电子版发于丽邮箱(yl890038@126.com)。
关于合班上课工作量计算的暂行规定
根据我院目前教师合班上课及排课的实际情况,至本学期末课时量计算暂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课时量按授课的班型和授课时间分别选取授课系数:
1.一个班授课乘以系数1.0,两个班授课乘以系数1.7,三个班授课乘以系数2.0,四个班以上授课乘以系数2.5;
原则上班型按学生人数未满60人时为一个班,学生人数达到60人但未超过100人时为两个班,学生人数在101人与150人之间时为三个班,学生人数超过150人时为四个班。
2.工作日第1~6节课授课按正常计算,第
7、8节授课,乘以系数1.3,晚间及周六日休息日授课按18元/节标准折合工作量(不超课时按系数2.0,超课时按系数1.5;本规定适用于校内专任与兼课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比照此标准折合工作量,不适用于外聘教师)。
二、教务处、系部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第
7、8节值班补助10.0元、晚间30元、周六日50元/半天)。 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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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于玲 郭艳红 邓硕 张亚红 1 1 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