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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说明(必读)

发布时间:2020-03-03 22:53: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东疆劳动保障相关业务办理说明

1、企业备案:

1.1在东疆港保税区注册的企业,需在我处(二联检一楼4号就失业登记窗口)办理企业备案。所需材料: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C.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D.(此项工作一家企业做一次即可)。

1.2东疆注册企业由于其他原因在人社局就业登记网上的“所在行政区”为其他地区的(非“东疆保税港区”),我处将无法办理退工手续,请填写《企业坐落地数据修改申请表》到原所在行政区劳动部门盖章后,到我处办理申请,我去市局修改。

1.3企业更名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请带好工商局相关变更证明、其他材料,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自制的申请修改说明(以上加盖公章),到我处,我去市局修改。

2、用工登记:(做完企业备案后进行用工登记,二者可同时到我处办理)

2.1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范本详见群共享文件,也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自行制定合同)算起30天内,须到我处办理用工登记。超期将无法办理,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企业自己承担。

2.2即可;如果企业需要《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东疆)》可以将名册填写完毕打印一份,在登记成功后由劳动部门盖章企业留存。最后还需要提供一份《东疆劳动用工备案电子表》(有两个附表),用U盘拷贝到我处。员工在上一家企业没有做退工,东疆这边可以做用工覆盖,手续同上。

2.3请注意:同一人在同一家公司做完退工后隔一段时间又入职者,需在退工日起3个月后才能再做用工登记。

3、退工备案(员工辞职30天内到我处办理,做完用工登记30天后才能做退工备案)

3.1档案不在东疆且辞职人员的退工

退工经办企业填写《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退工备案表》,加盖公章,员工本人签字即可。温馨提示:此类人员的退工不需要向劳动部门提供像“3.2档案在东疆或非员工辞职人员退工”这类人员一样提供的材料,但是需要企业在员工办理辞职时将《养老保险手册》、《就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交给员工本人。不然员工下一家企业入职时还是会需要这些材料,还会再回来找到你单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养老保险手册》、《就失业证》办理详见以下

6、养老保险手册办理、7就失业证办理

3.2档案在东疆或非员工辞职的人员退工

所需材料:A.《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B.《就业失业登记证》,C.《养老保险手册》,D.劳动合同书,E《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及《接收失业职工退工登记表》;E.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供劳动者医疗期休假记录、用人单位为其另行安排工作的事实记录;F.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者辞职申请书;G.劳务派遣组织与派遣人员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供《派遣单位办理退工情况表》、派遣协议;H.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原因,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退工超过规定时限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表格详见共享压缩包中“退工备案”下“档案在东疆或非员工辞职的人员的退工”文件夹)

3.3.关于批量退工

3.3.1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超过一定数量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退工报告(其中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30日内备案)用人单位退工报告,应当提供下列材料: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退工报告表》。

B.职代会决议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C.批量解除的,还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件,破产企业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

3.3.2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个月内累计退工超过20人或超过在册职工人数10%的,应向用人单位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报告;超过50人的,经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报告;超过200人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意见后,向区、县政府和市人力社保部门报告,市人力社保部门接报后向市政府报告。

用人单位两个月内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退工超过100人的,应向坐落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报告,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报告。

4、申领失业金审核

4.1申领条件:非自愿性失业(协商一致单位提出等非员工自己提出辞职解除的原因),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累计满一年,天津城镇户口且档案在东疆、在东疆办理退工退档,由失业前所在企业(离职15天内提交申请资料)办理;外地户籍人员及天津农业户籍人员满足以上条件(除了档案要求)也可以。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可申领。

4.2用人单位办理退工备案后,到参保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为退工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报手续,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核表》。其中2005年10月1日统一征缴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到原参保地区、县申报。

4.3对于按照3%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建议在常住地办理,手续相对回户籍地领取简单,不需要往户籍地往返,需提供居住证明)

4.4申报说明详见“申领失业金”文件夹内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说明》

5、档案转移:

5.1档案调入: 见共享文件夹,加盖公章),到东疆开具调档函或提档信(用工登记后到3号窗口办理,可与企业备案、用工登记一同带着材料办理),经办人员去员工原单位档案所在地提取档案,并将档案(未开封)和《人事关系登记表》交到东疆办理档案调入。

5.2档案转出:

A退档:办理退工同时退档,由企业经办人员将档案带转至户口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员工办理退工退档,将失去干部身份,请办理前与员工确认好)。

B转档:新单位的员工档案所存档的具体单位(如人才、劳动局)开具调动函或提档信,员工带好上一家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来东疆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C东疆内部企业转档:都是东疆注册的企业之间员工流动需要调档,由新单位经办人员带上一家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和人事关系登记表到3号窗口办理。

6、养老保险手册办理

办理条件:首次上保险地是在东疆、已做完用工登记、带一寸证件照(提供身份证号、姓名)。(一般在员工退工时办理)首次投保不是东疆的员工,需要去第一次投保所在区的劳动部门去申领或企业索取,具体申领办法祥问当地劳动部门或那家企业。

7、就失业证办理

办理条件:在东疆做用工登记并登记就失业证信息的,在东疆办理,需带两寸证件照1张和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般在员工退工时办理。未在东疆发就失业证的,到发证地区的劳动部门办理。

8、合同续变

8.1条件:已经做完用工登记且劳动合同发生续变的情况(如合同续签等情况,注意续签合同的起始时间要与上一次合同终止时间要连续上)

8.2流程:劳动合同续签等变更,填写《续订劳动合同变更名册》,(详见附表,填写好加盖公章),带着续签合同,合同变更日起30天内到我处办理(特殊情况时限可延长)。

9、社保卡申领

9.1条件:A.从未在其他单位或街道申领过(如有申领请与原申领单位联系)、B.初次缴纳社会保险次月10号后申办、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电子照片(20-100K)、D.每张5元工本费。

9.2申领经办:

9.2.1本人申领:本市户籍人员可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去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去申领;非本市户籍人员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暂住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在公司注册区的劳动部门(东疆注册企业在我处)办理;各区都有一家中国银行可以办理(各区可办理的中国银行地址请咨询电话12333),带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电子照片(20-100K)。

9.2.2企业代办:经办人员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企业自制)以上均加盖企业公章到我处办理

9.3温馨提示:社保卡办理周期比较长,一般在三个月以上,请您耐心等待,天津制卡中心把社保卡制好后,我会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人,申办时请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目前开发区三大街金融街中国银行滨海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保税融和广场支行等银行已经可以进行即时卡业务,10日左右就可以领到社保卡。

9.4在我处办理完社保卡申领,可以办理临时卡申领(当场可领取,临时卡具有社保卡的医保功能),5元/张的押金,通知领社保卡后同时归还临时卡,退5元押金。

10、其他事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16:30,周五9:00-11:30,13:30-15:30 办公地点: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二联检大楼B区一楼大厅1-4号窗口

相关业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企业备案、用工、退工、失业金申领、社保卡申办、就失业证打印、养老保险手册发放等业务电话:25605069联系人:陈连珠

档案、职称评定、落户等电话:25603242联系人:王伟

社保东疆咨询QQ群号:282816483管理员:杭凯

社保经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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