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医院加强管理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新农合医疗政策,确保我镇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健康稳步发展,规范服务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制定新农合违规处罚制度。
一、有以下情节的行为视为违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1.不按门诊指征严格把关,随意放宽指征收入院的,故意延长治疗天数的。
2.虚挂住院病人,伪造病人资料,与病人串通记空账等方式套取新农合资金行为的。
3.经办人员和医务人员在病人门诊时,不严格验证或知道该病人与证件不吻合,也不向上级领导反应,由此给新农合资金造成损失的。
4.不以病所需,不科学配伍用药,违反抗菌药物使用、联合应用原则的。
5.直接或间接对病人优惠的,
6.超范围收费的,超标准收费的,改变收费项目名称的。 经群众举报或督查人员查到一经核实按诈骗国有资产罪处理,移交司法机关执行。
违反收费。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改变收费项目名称。
1、门诊转住院,过的治疗,用药不合理
《民营医院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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