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典当抵押业务所需材料
一、业务受理
客户:委托书(一式两份)、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一式一份)、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证书(一式一份)、房屋共有人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书(一式一份)
个人房产
1.房产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3.第二套房产证明
4.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附注:
1、如果有共有权人,需争得共有权人同意,并提供其共有权证明
2、婚姻证明:1)已婚者,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
2)单身者,需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3)离异者且没再结婚者,提供离婚证以及未婚证明 企业房产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并授权委托证明书
在建工程
1.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营业执照
6.其他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竣工项目地价款核实复函、商品房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材料、立项批复)
业务人员:公司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
客户:客户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客户办理业务时提交的所有资料) 房产交易中心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抵押登记申请: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3.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房产共有人身份证明
4.婚姻登记证书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产抵押评估报告
7.房地产典当抵押合同
9.公司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以上证件加盖公章
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并审核,在七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