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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在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4 00:36: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李江在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委常委、副省长 李 江

2008年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是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总结五年来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刚才,张玉明同志全面总结了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安排了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胡芩菩同志、王志强同志分别代表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全省劳动保障工作成绩显著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把劳动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特别是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维护权益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使我省劳动保障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我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形势稳中趋好。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9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成功控制在4.3%以内,2007年下降到4.18%。2007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规模继续扩大,达到22万人;解决了1.94万户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加快,达到150万人;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总量达到6.13亿元,为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279万人、346万人、190万人、188万人、165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139万人。同时,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快。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政策逐步完善,全面推行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到2007年末,全省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达270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03年的532元提高到923元,8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工伤人员待遇进一步提高。在昆明、红河、楚雄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保居民达到73万人。妥善处理了涉及12万多劳动者的信访、投诉和劳动争议。四是劳动保障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向下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到2007年末,全省劳动保障所(站)已达到2395个。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全面展开,省级数据中心初步建成,部、省、市三级实现了实时联网。在全省开通了“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基本建立了一支政治、业务、作风、素质都在不断提高,基本适应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协作、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分不开。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与会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劳动保障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几年来劳动保障工作取得这些成绩,总结起来有以下几条重要经验。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统筹安排,更加注重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改革创新是

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强大动力。我们始终坚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三是加大投入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年加大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投入,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条件。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大力支持,形成了推动工作的合力。

这些经验对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

二、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

劳动保障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目标,对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劳动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就是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把“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要继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充分表明,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将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也为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我省正处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就业再就业压力非常集中;社会保障方面,随着老龄化、城市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比较窄,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农民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问题日渐突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维护等问题,是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也是实现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

(二)加强劳动保障工作是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政府加强公共服务,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民生的最现实、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和举措,是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的最重要的体现之一。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需要资本、技术、劳动力、制度等要素的支撑,其中劳动力是根本性的要素。做好就业工作,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就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失去了充分、有效的人力支撑,经济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社会保障是经济快速增长的安全阀,是衡量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内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性保障之一。当前,我省劳动力总体素质相对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技能人才短缺,远不能适应新型工业化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还不能完全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投身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转变我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求我们要从科学谋划发展、统筹协调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在全省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云南实现富民强省、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省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社会保障体系与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劳动关系更趋多样化、复杂化,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

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开创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突出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个重点,努力实现就业持续增长,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劳动保障法制不断健全,管理服务规范高效六项工作目标,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本届省人民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对实现本届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全面完成省政府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008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统筹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要把就业再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服务、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扩大就业规模和改善就业结构。

一是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就业目标。今年,全省新增就业22万人,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这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宏观调控目标,省政府已将就业目标纳入对各州市政府的劳动保障工作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就业目标列入政府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实施好积极的就业政策。近年来,围绕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了促进就业的经济、财政、税收、金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中央和省级还将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就业服务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改善就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增长,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三是抓好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大力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的劳务输出模式。到2007年末,全省累计劳务输出645万人次,劳务收入达到206亿元,劳务经济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但我省劳动力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用人单位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在实际工作中,重收费轻培训、重输出轻服务、重介绍轻维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给农村劳动力实现公平就业、充分就业带来较大影响。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服务的政策措施,通过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建立健全驻外劳务服务机构、做好外出务工农民工服务、维权工作等措施,提升我省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素质,促进公平就业、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逐步实现城乡平等就业。

四是大力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积极推进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措施。各级要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奖励机制,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扩大小额贷款发放规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确保扶持1万名创业带头人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困难企业职工参保政策,做好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二是要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认真研究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三是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着力研究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险问题。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建设。继续研究解决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办法;积极探索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五是要认真研究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措施办法。这些问题,倍受群众关注,各级、各部门要下功夫统筹研究和解决。

去年开始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我省在昆明、楚雄、红河三个州市开展了试点工作。经过三个试点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劳动保障部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国务院又批准我省新增曲靖、玉溪、普洱、大理、德宏、怒江、迪庆7个州市进行试点。各试点州市要按照2月26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做好健全领导机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在二季度如期启动。文山、丽江、版纳、昭通、临沧、保山等6个没有列入试点的州市要为明年启动这项工作做好准备。

(三)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龙头,全面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是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而且还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我省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很低,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业还不到30%。到2007年底,全省农民工仅有56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行《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强有力的工作力量,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年底实现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目标。任何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用工,只要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按时发放工资等违法行为,都要严格依法查处,决不留情。今年,省政府还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合同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严格执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

(四)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重点,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专门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法律,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为了做好法律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受理、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前要抓紧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法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推动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和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要组织好法律的宣传。劳动保障、工会组织、司法、宣传部门和用人单位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三是要抓紧制定我省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要求,社会保险费必须应收尽收,不得拖欠和减免。近年来,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不断加强,特别是去年《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实施以后,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首次出现了养老保险费“清欠大于新欠”的良好局面。但是,目前社会保险费征缴还未做到应缴尽缴,历史欠费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再接再厉,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历史欠费的追缴工作。

一是要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目标的落实。今年省政府对各州市政府考核目标要求,各州市社会保险费当期征缴率要达到95%以上。为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征缴率,省政府将考虑研究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缴奖励办法。各州市也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确保完成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目标任务。各级地税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要切实解决好养老保险欠费和医疗保险欠费问题。目前,全省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12亿多元,欠缴主体主要集中在州市企业;基本医疗保险欠费累计达到3.9亿多元,欠费主体主要是州市以下财政供养的单位。如果不解决好社会保险费的拖欠问题,将严重影响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州市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劳动保障、地税部门要创新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力度,确保今年继续巩固清欠大于新欠的成果,并力争取得新突

破。

三是要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目前,参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人数的现象普遍存在,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也呈上升趋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加大稽核工作力度,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落实关于农民工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机制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农民工劳动报酬、安全卫生、社会保障和子女上学、就业、看病、维权等政策,切实解决好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年内我省要出台《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和培训、劳动工资、安全卫生、公共服务等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领导,打牢基础,确保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非常重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这项关乎国运,惠及民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要更加重视和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

完成好劳动保障工作各项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劳动保障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投入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深入研究、帮助指导、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省政府将和各州市政府签订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希望各州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要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2008年,要进一步加大“金保工程”建设力度,紧紧围绕业务、人群、功能、网络“四个全覆盖”的总体目标,扩大劳动保障业务网络联网范围,完成全省各州市统一的数据中心建设等任务,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业务信息网络化管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业务服务,通过现代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要实施好乡镇劳动保障所(站)建设“2113116”工程。

通过分级投入,经过2-3年的努力,为每个乡镇劳动保障所配备2名工作人员、1间办公室、1间档案室、3台办公设施、1个服务窗口、1辆监察车辆、赋予其法制宣传、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社保服务、执法监察、事务管理等6项职能。劳动保障部门要统筹考虑,合理规划,财政、发改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今年50%的乡镇要达标,确保三年内全面完成。

(四)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保障事业的投入。

近年来,各级逐年加大了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经费投入,但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较为薄弱,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任务又越来越繁重,对劳动保障机构业务建设、基础能力建设、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劳动保障工作发展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好地方的配套资金,加大对劳动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

劳动保障事业能否顺利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于有一支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班子建设,牢固树立团结出效率、团结出业绩的理念,继续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敢于负责、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凝心聚力,团结干事,勤政廉政,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 要着眼劳动保障事业创新发展,大力加强和改善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力争经过3—5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系统的行政管理队伍、业务经办队伍、执法监察队伍、信息技术队伍、职业师资队伍、理论研究队伍等六支队伍,初步形成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体

系。要针对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多,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加大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落实省政府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六)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合力。

劳动保障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很多工作都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惠及老百姓的好事,也是难事。不仅需要劳动保障部门付出艰苦的努力,还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共同配合”的工作方针,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进工作。要建立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沟通,在出台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时,要加强协调,做到政策协调一致、措施协调一致、工作协调一致、时间安排协调一致,共同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同时,要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劳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为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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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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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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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在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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