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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2 11:08: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在“路人摔倒”背后

外国语学院 093班 张吉利

【摘要】我们从小就接受这样的教育:“助人为快乐之本”,“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助人要从日常小事做起,不要因善小而不为”,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个4岁孩童拉着妈妈的手要给路边可怜的流浪汉一个硬币的时候都会赞扬他的善良,但如今这样的善举也许招来的更多的是阻止的声音---“太傻太天真了”。 助人为乐一贯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如今却变成了愚蠢之举,这是为什么呢?也许我们可以透过“路人摔倒”事件找到答案。

【关键词】彭宇案路人摔倒道德与心理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在南京一家公司工作的彭宇,乘坐83路车在水西门广场下车后,看到一位老太太跌倒,于是上前去扶。彭宇和另一位做好事的陈二春一起将老人送到了医院,然而在医院被查出胫骨骨折之后,徐寿兰老人当场指认,自己是被彭宇撞倒的。徐寿兰老人及家人要求彭宇承担数万元的医疗费,被拒绝后把彭宇告上了法庭。2007年9月3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判决彭宇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四万五千多元。最后,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① 这就是发生在2006年南京的著名的“彭宇案”,此后全国各地“彭宇案”频发, “摔倒”俨然成了另一种新鲜的发财路。8月22日,被称为“天津彭宇案”翻版的许云鹤案,二审开庭。在许云鹤案的一审中,天津红桥法院称,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并认定王老太违法跨越隔离护栏,判决许云鹤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十万八千多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在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惊慌失措,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8月26日中午,江苏南通如皋市警方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然后逃逸。报警者是老人的儿子。老人一口咬定,撞倒她的是一辆牌号为苏F29171的大巴车。然而在警方对该班车驾驶员殷红彬进行调查时,殷红彬所说却与石老太太完全相反。最后,警方在这辆大巴上发现了一个摄像头。监控录像显示,殷红彬的确是做了好事。8月29日下午,老人的儿子给殷红彬送来锦旗,上面只有简单的四个字“感谢好人”。②

像这样的案例在全国各地都发生了不少,老人摔倒,好心人士热心帮助换来的却是巨额赔偿,于是很多好心人对这样的帮助都望而却步了,“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更是被抛在了脑后,很多摔倒的人(尤其是老人)也因此得不到及时的

帮助导致耽误治疗乃至死亡。据报道,9月2日早上,武汉的李大爷逛了一圈菜市场,顺便买了些香蕉,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老人仰面摔倒,鼻子开始流血,他想站起来但气力不够,不少人想把老人扶起来,但他们都在犹豫。8点40分左右,在接到救助电话20分钟后,120救护车赶到,李大爷被送往汉阳医院,但最终老人因抢救不及时去世。

再来看一个案例。近日,家住武汉市汉阳知音西村87岁周婆婆,为自己写下并随身携带的一份声明:“本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人施救,施救者免责。”这是几天前,周婆婆88岁的老伴李爹爹,在路上摔倒后无人上前帮扶,终致鼻血堵塞呼吸道而窒息死亡后老太太想出的一个无奈之举。③老人摔倒在地,口流鼻血,无疑需要及时救助。然而现场只有人围观却没有人上前帮扶,这事实在令人痛心。

2008年2月14日上午10点半左右,一名90岁左右老太太倒在人行道边,嘴里还吐着白沫,老花眼镜和毛线帽子都掉在了一边。来来往往的行人路过看见这一幕,都小心地“绕个弯儿”走过,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搀扶。 一位魏姓女士“心里也有些害怕,虽然很担心老人的情况,但也不敢走近,怕事后说不清楚”,随即她站在五米开外的地方召集了七八名路人,让他们为自己作个“见证”,“老人摔倒不关我的事”。 看到围观者渐渐多起来后,魏女士遂拨打了报警电话。110民警赶到现场后,迅速联系了120急救车,随后急救车赶到,将老人抬上担架送往医院。此时,距魏女士发现老人已经过去了近20分钟。 谈到自己“有备无患”的热心行为时,魏女士无奈地表示,毕竟老人年纪大了,“我要是自己把她扶起来,到时候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怕会惹来麻烦”。④魏女士的做法也许会被很多人看不起,但倘若这些人也在现场,却也未必会有人向老太太伸出援助之手。

发生这样的悲剧,在一旁犹豫甚至是冷眼旁观的人自然是成了被谴责的对象,但站在他们的角度想想也情有可原。路遇老人倒地,扶与不扶?如果是多年前或许好心人一箩筐,而现在更多的只是观众,不是漠不关心,而是无可奈何。扶与不扶,扶或许是做一件好事,无伤大雅,但可能换来巨额赔偿的官司;不扶或许他人说自己冷漠,但做自己的事让别人去说已经深刻印记在自己心里,并不是说不扶就是道德沦亡,而是没那个能力去扶,扶一扶几万巨额倒不如做冷板凳观众得来好些!面对这样的情况,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内心挣扎着,衡量着,又有多少人最后不顾其他一切以救人为先?

在路人摔倒的背后,旁人在道德与心理饱受着双重考验。人类是自私的,帮助他人还会被罚钱,是属于“帮人不利己”的行为,道德就此被考验。内心也是苦苦挣扎,好比你看到一只受伤的嗷嗷叫的动物,你一定会心为之一动,换成了人,我们却会衡量利与弊,心理同时被考验。如果帮助人的时候没得到什么奖赏,或者我们还会安慰自己说本来就不求回报。但当我们在别人困难的时候伸出过援助之手,还被恶言先对时,就耐不住会觉得心寒。

记得在新浪微博上有一个笑话被大家相互传阅。有三个富人在比谁有钱,一个说:我家佣人都开宝马,另一个说:宝马只是我家的运垃圾的车,最后一个说:我天天扶老奶奶过马路。其他两个个羡慕的说:大哥,还是您有钱呐!⑤听说过彭宇案或者是其他类似的案例的人一定都读懂了其中的含义,扶老奶奶过马路,指自己有钱不怕被讹破财啊!这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助人为乐”这样一种中华传统的美德却沦为了“有心之人”的讹财工具!

2005年7月19日,一名10岁女童在南京火车站看到一位老太不慎倒在地上,便主动去搀扶。没想到老太抓住女童,硬说是女童撞倒了她,要求送她去医院,女童不从反被重重地扇了一记耳光。女童母亲邵女士伤心地说,“这今后还怎么教育孩子做好事啊?”在事发现场不远处,电话亭店主刘小威亲眼看到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小女孩站在广场上没有动,她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当老太摔倒时周围有不少旅客看到的,大家仅仅惊讶一声或回头一看,但没有人上前扶,而这时惟独小女孩上前扶了老太一把。另一位旅客王亮向警方作证,他亲眼看到老太是是自己倒地的,跟小女孩没有任何关系。在民警值班室内,面对众多旅客作证指责老太的不道德行为时,原本一再要求让邵女士赔偿100元钱,声称身上多处疼痛的68岁徐老太,却以要赶车为由偷偷地跑了。⑥

这个案例中的女童肯定要迷惑了,为什么自小接受的教育是要做好事,而如今受助者扇自己一巴掌也算了,还要求获得赔偿?还不如站在一旁不闻不问的路人!案例中女童只是一个典型,但这个案例也许会当成家长教育小孩的反面教材,家长也许会教育小孩“路见不平,绕道而走”,“助人为乐”应该抛之脑后„„在这样的教育下自然就会又有一批“冷漠”的人“临危不乱”。

“彭宇案”后,网上流行一种说法,叫做“彭宇案恐惧症”,说的是国人的冷漠心态和行为是“彭宇案恐惧症”流行的结果。彭宇案只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在此之前,国人道德素质滑坡早就开始,而且愈演愈烈了。何况,彭宇案即使是误判,也必定是多种特殊因素相关联的结果。媒体的不实炒作,片面夸大彭宇案的社会影响,有逃避冷漠者主观道德责任之嫌。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精神得以张扬、普及和自觉化是受到环境制约的。在物欲横流、诚信缺失、绝情寡义、恩将仇报以及个人主义泛滥和损人利己的市场法则猖獗的现实中,传统美德的惯性力已经被抑制;符合新形势的道德风范远未形成;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社会和法律机制远远没有建立。面对上述案例,人们的思维似乎还处在“为什么呢”的初级阶段。

只要人们用反身思维的方式考虑一下,不论在什么地方(大路上,还是工作岗位、日常生活中),当无情的冷漠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会怎样,你就会发现,一个相互支援,互帮互助,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环境对每一个人,不论是小人(物)还是大人(官),不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是何等重要。谁都可能有遇到困难或危险的时候。推而广之,长此以往,当公众对事不关己的社会危难普遍冷漠时,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冷漠警示一种危机,这是有前车可鉴的。每一个良心未泯

的人,我们的党政领导机关,我们的德育研究宣传机构,我们的学校和老师,我们的社区和团体,都应该从“路人摔倒”事件中得到教训,这已经不再是发生在入场生活中的芝麻绿豆的小事了,如果不做点什么,等哪天老了摔倒在路边,你会发现你的周围不是伸出的援助之手,而是一双双警惕的、冷漠的双眼。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

2.铁血社区

3.互动中国

4.网易博客http://ysh6766.blog.163.com/blog/static/7233725420118121041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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