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质量要求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
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
2.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
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的签字、时间。
3.工程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必
须使用档案规定的用笔。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4.施工图的变更,洽商绘图应符合技术要求。凡采用施工蓝
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使用反差明显的蓝图,竣工图图面应整洁。
5.工程档案的填写和编制应符合档案缩微管理和计算机输
入的要求。
6.工程档案的缩微制品,必须按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主
要技术指标(解像力、密度、海波残留量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保证质量,以适应长期安全保管。
7.工程资料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
音清楚,文字说明、内容准确。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质量要求.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