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治超员必须根据规定要求持证上岗同时佩戴袖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检查时没按规定要求佩戴袖标或未持上岗证时停止其工作。
二、在过磅前必须核查驾驶员及车辆的四证是否齐全、有无备案、四证不全、无备案者不得过磅,一经发现将按失职查处。
三、司磅员在每辆运货车辆进出厂区时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否则不予过磅。
四、司磅员擅自未按规定给无牌无证车辆、证照不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车辆超标准过磅,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并停止其工作,后果严重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除名。
五、司磅员要按统计制度逐车逐日逐月做好统计工作,填写好统计报表。
六、磅房主管及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定期对各班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或被相关部门检查出存在有问题时,将以工作不到位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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