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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2 14:13: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在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政府副县长 XX

(2006年9月11日)

同志们: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针对移民后期生产生活的现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后期扶持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的政策和搞好全市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市政府于8月29日至30日召开了全市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国对全市水库移民后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市政府的文件与会议精神,9月8日,XX县长、xx副书记召集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就搞好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开好这次移民后扶工作会议听取了各部门的意见。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市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会上,xx县长、XX副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认真落实。由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政策性非常强,涉及面非常广,历史久远,情况相当复杂,根据全市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事无大小,认识先抓好。干任何事情不抓认识不行,思想不明确,行动不自觉,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也难以到位,好事也会干成坏事。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是解决众多移民困难与问题的大好事。我们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认识和实施好中央这项战略决策。全市水库建设从1954年开始,到现在已跨越50多年。我县在此期间兴建了盐井口、竹丰两座中型水库和较多的小型水库,目前正在修建蓼叶水库,这些水库在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生态等方面发挥了较大效益,同时也形成了数量众多的移民,这些移民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普遍较差,贫困面较大,库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由于这些水库工程建设时间长跨度大,历史问题积淀比较深,情况异常复杂,矛盾也特别突出,要解决好这些水库移民问题,帮助水库移民摆脱贫困,逐步走向致富之路,是当前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2005年底,水库移民年均纯收入为1656元,占全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0%,人均纯收入在950元以下的又占了58%。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就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政策,明确了范围,提高了标准,延长了期限,改进了方式。在决策环节统筹考虑,执行环节具体分析,宣传环节说得明白。从解放初期至今年6月底,我县先后承担了长寿狮子滩水库和三峡工程移民的重任,同时,也还存在着县境内的大量移民,这些移民面临着很多生存和发展问题,如果他们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对三峡库区及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解决好水库移民问题,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全县的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从历史背景看,做好水库移民后扶工作,是促进城乡协调、地区和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在建国之初,我国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为了用最短的时间尽快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坚持了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路子,国民经济发展采取了“先生产、后生活”,农业支持工业,农业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基础和资金积累,农民为国家工业化作贡献的做法。在当时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特定历史背景下,为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对水库移民的前期安置补偿标准较低,后期扶持较少,这样做,在过去是符合我们国家国情的,既节省了建设投资,又使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了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但也遗留了不少问题。现在,中央和市里就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揽子方案。就我县而言,水库大多建在边远农村山区,90%以上的水库移民是农民。受影响的主要是农业和农民,受益的主要是工业和城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发展快于农业,城区居民收入增长远远高于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工农业发展差距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贫富矛盾突出。为促进城乡共同发展,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新机制,中央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以及“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水库移民问题与“三农问题”紧密相联,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处理好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水库移民政策,给移民和库区以更多的支持,以此推动化解“三农”问题。本文由网络提供,请登陆www.daodoc.com查看更多文章

从解决“三农”问题看,做好水库移民工作,是帮助移民脱贫致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根本目的就是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水库移民脱贫致富是“三农”工作的重要方面,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仍与全社会有较大的反差。这里既有移民扶持政策不完善、支持力度不够的原因,也有移民居住地自然条件比较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因素。目前,我县还有相当部分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大多数水库农村移民温饱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落后,在一些地方一定范围内还存在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如果水库移民这个群体不能解决温饱,这部分人生活不能达到小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不能得到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将难以实现。我们要把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解决移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让党的政策惠及到每一个移民,让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从保持社会稳定来看,做好水库移民工作,是维护农村稳定、社会安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由于历史原因,水库移民积累的矛盾较多,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确定因素。近年来,部分移民由于生产生活状况得不到改善,一些地区的水库移民对搬迁安置标准不满,部分移民甚至越级上访,个别地方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我们不能从全局上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化解后期扶持中存在的矛盾,就难以摆脱在一些地方出现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被动局面,就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水库移民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及市里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有关政策,认真解决好移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切实把移民的后扶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从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来看,做好水库移民工作,是保障新时期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我县水资源比较匮乏,工程性缺水、区域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的矛盾十分突出。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相当低,必须采取工程措施,继续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今年,全县遭受了100年一遇的特大干旱,水利条件好的地方受灾较轻,水利条件差的地方大面积农作物绝收,人蓄饮水也十分困难,全县缺水人数达到32万多人,一部分水源条件差的场镇和集中供水工程无水可供。今年的干旱大灾告诫我们,加快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显得十分紧迫。去年我县开工建设的蓼叶中型水库,还需要搬迁安置一大批水库移民。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问题,为水利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因此,县委、县政府要求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完善和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进一步做好全县水库移民后扶工作。

二、明确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我县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意见》(国发[2006]17号)、《XX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以及《XX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统一政策,严格标准,明确范围,理清思路,改进方式,按照市里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完善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基本思路是,坚持统筹兼顾,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区支持农村的原则,综合考虑水电、水利和三峡工程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农村移民、中央、市级水库和县级水库移民的情况,完善移民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全面做好水库移民工作;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后期扶持资金统筹机制和资金管理制度;理顺工作体制,建立中央统一制定政策、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移民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调动移民的积极性,引导移民自主创业,通过政策扶持和移民自身努力,解决好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和长远发展问题,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完善水库移民后扶政策,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定移民后扶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在近期内,要着力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的突出问题。在中长期内,要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通过政策扶持和移民自身努力,使他们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做好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完善水库移民政策,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实行开发性移民,把解决移民现实生活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结合起来,把国家帮扶与移民自主创业结合起来,把中央统一制定政策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这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各镇乡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进村入户调查、登记、核定工作,9月29日前完成汇总并报送县水利农机局和移民局,县里汇总后报市里,全市在10月份全面实施后期扶持政策。现在已经是9月中旬,时间相当紧迫。各镇乡要树立责任感、紧迫感,增强时效性,要集中精力、人力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17号文件、国务院471号令、市政府97号文件和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定,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制定的移民后扶政策,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充分尊重移民群众意愿,做到公正、公开、透明,绝不能损害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对移民既进行前期补偿补助,又注重后期扶持,是我国水库移民政策的一大特点。长期以来,各级在后期扶持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开辟了一些资金渠道,建设了一批扶持项目。但由于扶持政策各不相同、扶持资金不足、扶持方式单一,移民生产生活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目的就是逐步解决这些问题。这次国家完善后期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一是统一扶持范围。过去的后期扶持,主要面向中央直属水库农村移民,这次扩大到全部大中型水库,覆盖农村的新老移民。对老移民,按2006年6月30日现状人口进行扶持,实行“一次核定,不再调整”的原则。各地要认真核定移民人数,核实移民身份,做到不漏统不漏报。以后新建水库,按原迁人口进行扶持。二是统一扶持标准。为避免不同水库之间移民相互攀比,造成新的不平衡和不稳定,后期扶持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综合考虑筹资能力和扶持需要,扶持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三是统一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无论以前扶持期限如何,自2006年7月1日起一律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自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四是改进扶持方式。扶持资金采取何种使用方式,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在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以村组为单位,由村委会书面向所在镇乡政府提出后扶方式,由镇乡政府负责在移民村组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汇总上报县政府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总的原则是“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即能够直接落实到人的应尽量直补到人;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国家统一筹措。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

水库移民后扶工作涉及移民数量多,范围广,情况复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要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确保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了由志雄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周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能平、副县长杨代友(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孙宇、冉景海任副组长和县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何一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完善了我县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三峡工程移民组、水库移民组、维护稳定组四个工作小组,分别由胡发海、张成、彭乔高、陈福生任组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对本地区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各镇乡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水库所在镇乡政府要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做好本地的移民后扶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的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工作经费要保障到位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是要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水库移民后扶工作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防止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县发改委负责协调解决水库移民后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水利农机局、移民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加强对水库移民后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县委宣传部要牵头制定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宣传提纲,把握好宣传内容、报道口径、宣传方式。县财政局要牵头制定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并将县级后期扶持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县监察局要制定有关责任追究办法,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涉及的相关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县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非农移民和农转非安置移民的困难家庭,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指导推动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对水库移民进行帮扶。县信访办要负责及时受理移民的来信来访,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确保移民群众反映的诉求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县公安局要调查可能影响移民稳定的各种因素,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县法制办要牵头负责新移民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涉及《移民条例》问题的解释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要按职能职责妥善解决水库移民政策实施后,可能对房屋及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产生的影响,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县供电分局负责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后期扶持基金。县劳动保障局负责在制订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政策和措施时,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作为重点;对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县农牧局负责指导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等工作,并在安排有关项目时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县林业局负责对后期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中有关林业政策的问题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库区林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要组建一支强有力的水库移民后扶工作队伍。能否做好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有一支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队伍。各镇乡要挑选政治素养好、作风优良、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富有敬业精神和创业精神的干部组成移民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工作。要认真制订培训方案,加强对参与移民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增强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效果。

四是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水库移民后扶工作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稳定工作至关重要。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把不出现群体性事件作为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作为检验政策落实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移民稳定的各种因素,帮助移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防止产生新的社会矛盾。要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关心移民疾苦,倾听移民呼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教育移民要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矛盾激化之前。要坚持依法办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坚决打击极少数人借机闹事、破坏社会稳定的不法行为。要妥善处理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后,可能对大中型水库非农安置移民、其他征地拆迁人口和小型水库移民带来的影响。国家这次着重解决的是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问题,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进展到一定阶段,步入正常化轨道以后,将会对小型水库的移民扶持问题尽早研究部署。当前的重点是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推进和实施。

五是要充分发挥移民群众的积极性。解决水库移民问题,既要国家加大扶持力度,也要通过移民群众自强不息的努力。要认真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自强不息,开拓开放”的人文精神和三峡移民精神,提倡顾全大局、舍己为公、团结协作、艰苦创业,调动和发挥广大移民群众建设新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帮扶与移民和移民村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使移民和移民村群众尽快走上致富之路。

六是要统筹做好后期扶持和前期补偿安置工作。水库移民工作,关系到广大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目前,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已经启动,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一是由县法制办牵头,会同县计委、水利农机、移民、宣传、财政、国土房管等部门尽快提出我县的政策宣传工作提纲和贯彻实施意见。二是要妥善处理好新老政策交替对在建的蓼叶水利工程带来的影响问题。蓼叶水利工程建设正处在建设的关键时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倾听移民的意见,减少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三是要妥善处理好新《移民条例》出台后,对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带来的影响问题,要提前研究、早作准备。

七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重要事项日报制度,各镇乡要对本地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实施中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涉及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集中上访事件,交通、堤防征地拆迁人口以及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城镇移民和农转非移民等连带影响人口的不稳定情况,要做到一日一报,紧急情况报送不过夜。建立政策法规实施情况周报制度,各镇乡要及时、准确收集本地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实施情况,包括政策宣传和实施工作动态、主要做法和经验、移民群众对政策的反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做到一周一报。具体报送方式和要求按照XX府办发〔2006〕9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准确把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和对象,切实做好人口核定登记工作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为我县的大中型水库和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安置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搬迁安置人口。在扶持期内,对各镇乡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纳入扶持范围。

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是将市里核定我县的扶持移民人数落实到具体的村组或移民户。能够核定到人的,一定要核定到人。能够实行现金直补到人的,必须核定到人;不能核定到人的,应将扶持移民人数落实到安置地具体的村组。

人口核定登记要坚持以原始规划设计文件和居民户口簿为依据:

1.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经竣工的水库,对于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的,扶持人口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为基础,结合淹没调查和搬迁安置实际登记在册的移民人口、补偿手续、安置销号合同等档案资料,并考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平年到2006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变化情况据实核定;对于没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的,扶持人口以搬迁时登记在册的农村移民人口或工程验收文件等档案资料确定的农村移民人口为基础,并考虑工程竣工之日至2006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变化情况据实核定。

2.2006年6月30日以前开工并正在建设的水库,扶持人口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核定,其中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搬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按现状人口核定;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按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分年度核定。

3.2006年7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水库,扶持人口按照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每年核实一次,核实登记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经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跨区县安置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由迁入地负责登记和管理,经迁入和迁出地区(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章核定。

人口核定登记成果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汇总成果由村民小组、村、镇乡主要负责人分别签章认可。县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主管部门汇总复核,经县政府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同志们,做好水库移民后扶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我县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顺利实施,不断开创水库移民工作新局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

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总结

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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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后扶政策造福水库移民

县扶持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工作会议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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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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